蔓妮從曉潔那裡知道花店章先生的事,便浮動不安,卻不敢確認,她想藉著工作遺忘,但往事卻像已經被打開的檔案,一幕幕止不住地湧出來。蔓妮曾經有段刻骨銘心的愛情,男主角就姓章。

大學花藝社的同學,他明明是法律系高材生,卻來這個不起眼的社團,社團幾乎全是女生,他長得秀氣,總是穿著時尚,一塵不染,又喜歡花,大家都覺得他是個同性戀。大夥心知肚明,卻從不追問說破。就是這副「無害」的形象與共同的喜好,漸漸和獨立又強悍的蔓妮成了好朋友,蔓妮把他是當作「姊妹淘」,兩人無話不談,可以聊上三天三夜不嫌累。
他遺傳母親的美麗與好品味,住獨棟洋樓裡,章伯母有個大院子,蒔花弄草成了他生活的重心,還能用這些素材做出一道道好菜。他父親是個大律師,逼著孩子讀法律,討厭他沒事「拈花惹草」,甚至怪罪章媽媽帶壞他。而他也是蔓妮唯一能傾訴的對象,當時蔓妮家庭破碎,母親又罹患重病,蔓妮一邊念書,一邊照顧家庭,比起同齡的女孩獨立成熟、善解人意。

醜媳婦也得見公婆

那年暑假他開車載著蔓妮,一路狂飆到花蓮看金針花季,滿山遍野橙黃的花兒,美得如夢,她這輩子從沒有那樣快樂過。突然,他吻了她,告訴她,金針花(萱草)是難忘的愛。蔓妮這才驚覺他們早已相知相惜。而花,是他們的第二外國語,他們喜歡用花表達情意。兩人愛情長跑4年,醜媳婦也得面對公婆。
他想婚後帶她出國進修,但大律師當然不想蔓妮進門,他為此與家裡大鬧,慫恿蔓妮私奔,但蔓妮不敢。一來她放不下母親,二來她不成材的父親跑去跟章大律師勒索分手費,令她羞愧不已,決定斷了這個姻緣,默默求去。後來只聽同學說,他已娶得千金美眷,遠赴歐洲。
「天底下不會有那麼巧的事。他人在國外,那個國家都不知道,怎麼會去開家破花店?更何況章家也不會准許他這樣做。」蔓妮這麼對自己說。這時,許久不見的鏡如進了門。
(花語27)


小野《青出於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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