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四季分明,明顯感覺到春天已經來臨了。

有一天傍晚,走在校園的老鷹高地(Eagle Heights)宿舍步道上,看到地上的白雪漸漸融化,有感而發地對我還在讀小學的兒女說,大自然許多規則都有其相似性。像是一年有春夏秋冬四季,如果類比人生的話,你們是剛發芽的春天,而爸爸則在炙熱夏天的尾端,要進入涼爽與美麗的秋天。

他們似懂非懂,我繼續對他們說,如果20歲的人算早晨6點鐘旭日東昇,60歲的人則是開始休息的晚上6點鐘。以此推算,40歲將是日正當中的正午12點。你們的年齡算是還在睡覺,要睡得飽,將來6點鐘起來才有精神,爸爸的年齡是下午1、2點,來美國進修一年,算是睡午覺。後來算算,在我的量表中,一年大約類比1.5分鐘,應該只算來美國打個盹。一年的休息感覺很長,但是在人生的旅途上,卻只占短短的90秒。

後來算算,依照此邏輯,我大概可以把人生分作幾個時期:

一、蟄伏族(類比早上0點到6點):指1到20歲的人生。此時的人生還在睡覺(學習),多半是學生。有些人學生時代就需要外出賺錢,就像有人清晨就要上工。也有人為讀大學與研究所,睡到早上7、8點才起床。這時候的煩惱困難都不需當一回事,因為只是在睡覺,就算是噩夢一場吧,睡醒後就沒事了。

二、晨光族(早上6點到中午12點):指20到40歲的人生。此時人生進入就業市場,開始衝刺。即使到了30歲,也不過是類比早上9點多,依然充滿希望。

三、下午族(中午12點到下午6點):指40到60歲。此時人生到一階段,在為下班做準備了。記得我40歲生日後,余宗澤先生送了我一本《人生下半場》的書,告訴我現在人生走了一半,應該想想人生的意義吧!

四、晚上族(下午6點到晚上12點):指60到80歲的人生。到了晚上,有人休息,有人還在加班。上班族常常上班到晚上9點,所以70歲的人(類比晚上9點)還可以上班;有人晚上是玩樂時間,更有人下午5點就下班,不需等到60歲。

五、熬夜族(晚上12點到早上6點):指80到100歲的人。有些人一生想做的事太多,體力又好,80歲還在工作與玩耍,像是珍古德把工作當作生活興趣的一部分,也是一種快樂。

我有一個優秀的學生顓毅想做快樂相關的論文,也常問我畢業後的規畫。我跟他說,依照我的量表,你的年齡約是早上7點半,人生剛開始,正要準備上班,可做多方嘗試,到處都是機會。我的年紀是下午2點,希望能喝杯下午茶,想想上午還有什麼事沒做好。而王永慶先生是熬夜族,工作到90歲(類比凌晨5點)也很快樂,我很羨慕他。這就是人生。

後來想想,台灣四季如春,人生何必分什麼春夏秋冬,應該天天是春天,怪不得孩子們聽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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