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朋友們看完一場電影與電影道具的展覽,外頭燈火通明。我剛從一個晚上六點一過只剩下幾間酒吧、大型超市與速食店還亮燈的小鎮來,在夜晚的蘇活區街上,忽然一個朋友提議:「聽說那間店裡改了裝潢,我想去看看新的空間設計。」

「我不喜歡那裡。」另一人說:「每次站在外面看了就不想進去。不管裝潢怎麼改,十二個兩百公分高穿著西裝的黑人保全從來沒有消失。」

「反正又沒有要買。」

「反正也買不起。」

朋友看著我。

「我沒去過。」我說。

於是我們去了。

此刻我早已忘記裡頭的空間到底有著怎樣的設計。我記得寬敞與冰涼,儘管明亮、乾淨,我卻感覺被拒絕,覺得自己若不在那裡會比較好,陌生也引不起我的好奇。朋友取鏡要我坐著,這張照片讓我稍微想起那間店的模樣,但只限於我面對的,拿著相機蹲跪著的朋友,身後有大型投影螢幕。至於我所在的階梯與一雙雙展示的白鞋,就算看了照片還是一點印象也沒有。

按下拍照鈕,兩百公分高穿著西裝的黑人保全過來了,「這裡不能照相。」他說。我們說好吧,收起相機,繞了店裡幾個角落便出去,進入外頭那夜與街──我沒有相片:霓虹涮淡的墨色天空、等待號誌變換的計程車流、吞吐不息的地下鐵入口與白熱街燈下喇叭聲與人的叫喊──四面八方湧來的訊息像水浸潤毛孔,我從耳膜聽見自己的心跳,整個人又新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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