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絲飄

不止一次聽男人抱怨,說他們根本沒有劈腿,只是上一個對象「分不掉」!

「我早就提分手,是她不肯。」他們總這麼說,「明明我已經不愛她了,難道要被她拖著嗎?」

不不不,當然不需要,選擇伴侶是人人都有的權利,用不著至死方休。我只是忍不住想,分不掉的原因,究竟是女人死纏爛打,還是男人提分手的方法有待加強?

提分手卻不放手 教女人難信服

有些男人提分手的態度,總是很「隨便」。

追求的時候他們會把妳帶到高級餐廳、提交往的時候他們會設計浪漫場景,可是提分手的時候,卻是隨時隨地隨口就這麼噴出一句「不然分手啊」,口氣隨便也就算了,重點是講出來以後,他們還不見得認真實行—因為,他們還是繼續做著那些男女朋友才能做的事。

女人提了分手以後,通常就不再願意和男人親近。拉手不肯,更別提上床親吻,無論是心靈還是身體,都擺出十足十「我不再屬於你」的架式;可是男人卻完全相反,下午吵架時提了分手,晚上躺在床上,手又摸進人家底褲,由不得人家誤會你下午只是在說氣話。

爛藉口一堆 讓舊愛不甘被甩

又有些男人,總把分手的原因怪在對方身上。

問他為什麼要提分手?他們說:「因為妳太黏人!」「因為妳太獨立!」然後等到他劈腿,原因就變成:「因為她比妳懂事!」「因為她比妳更需要我的照顧!」聽在妳的耳裡,就像是分手都是妳的錯,因為妳不夠好,所以妳痛苦、妳難過是妳活該。在這種情況下,女人怎麼可能爽快分手?

分手,其實是感情問題,可是分不了手,卻常常是情緒問題,甚至自尊問題。

當男人說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妳不夠溫柔,妳會忍不住想:「如果答應分手,是不是表示我承認自己不溫柔?」

當男人說分手的原因是她比較好,妳又會忍不住想:「如果答應分手,是不是表示我承認自己輸給別的女人?」

不要以為女人之所以不肯爽快分手,只是輸不起而已─女人的確是輸不起,可是,我們輸不起的,從來都不是已付出的感情,而是做為一個女人的自信。

女人何嘗不知道感情不能勉強?女人何嘗不知道要找一個真正懂得欣賞自己、愛自己的男人?看看女人花多少時間在作「我是一個好女人」的心理建設;看看女人花多少時間在對自己強調「我值得被愛」─若不是心裡有所懷疑,又何須用力強調呢?

女人從來都不是認不清兩人感情已經走到終點的事實,更不是不認命! 女人不想認的,只是男人加在我們身上的罪名。

受害者加害者 責任歸屬太模糊

我猜想,大多數男人在提分手時,心裡是有「怨」的。男人怨旁人只看見被分的女人哭哭啼啼,卻看不見你內心糾結萬千;男人怨旁人只看見被分的女人可憐痛苦,卻沒想過你也不見得多快活。因為女人理所當然奪得了「受害者」的角色演,但你無論如何不認為自己是「加害者」,所以你只好有意無意地把愛情毀滅的責任推給女人,甚至,把你變心的責任也推給她。

你想表達的只是「變成這個結果也不是我願意的」,可是,卻讓女人覺得你得了便宜還賣乖。因為,你可以說她不是你要的人,卻不能說她不是個好女人。

愛非至死方休不可 選錯愛錯就放手吧

當男人有去意時,我一直都是主張迅速放手的那個人,因為我覺得無論男人女人,想掙脫一段不適合的感情,去尋找自己的幸福,並沒有錯。

所謂擇偶,本來就有選擇的權利,而既然是「選擇」,當然有選錯的時候。我們和自己的腳相處了多少年,買鞋時還不是經常選錯尺寸;我們和自己的身體相處了多少年,買衣服時還不是經常抵擋不住流行的誘惑,明知自己腿短,卻硬要買大喇叭。至死方休的感情當然很美,可是若非得至死方休不可,那只是強迫對方領貞節牌坊而已。

可是,我們還是得對感情負起責任來。

所謂的「對感情負責任」,不是說你選定以後就抵死不能退換,而是要知道,那個人是你選的,如果結果不如預期,不是對方不夠好,而是你沒選好,不是對方犯了錯,而是你選錯了人。最重要的,是讓他明白,分手的原因,不是誰不夠格,而是彼此不適合。

若分手的過程總是充滿爭吵、眼淚,甚至互相怪責,雙方肯定都是不好過的,可是,何妨對你愛過的人多一點容忍、多一點耐心。退一萬萬步講,最最起碼,不要讓曾經的愛人,轉眼變成仇人吧!

<作者小檔案>密絲飄

七年級前段班的暗黑系兩性寫手,號稱做人講究禮義廉恥,寫起文章卻寡廉鮮恥,擅長描寫都會男女戀愛時的小心機及陰暗面,以快狠準的風格深受網友喜愛,最新作品為《是否為我傷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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