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君
我向來是個不擅遺忘的人,所以每次分手後,總要花上比戀愛長上一倍的時間來遺忘。
雖說失戀沒有什麼SOP可以快速達到不痛不癢的境界,但至少還是有規則可循。無論是任何原因的分手,失去的當下還是不免感到心頭酸楚空乏感,腦裡像是糾結的烏雲,眼淚也無法克制的氾濫,悲傷的情緒像是千軍萬馬鋪天蓋地而來。然後,是一段不挺愉快的日子,傍著淚水和哀愁的歲月,爾後傷疤逐漸癒合,剩下一條銀白色的痕跡,你以為自己好起來了。縱然傷口痊癒,但要等到你不在乎這一切,那還需要花上一些時間。
每當失戀後,我總會不斷書寫,寫著一封封無法投遞的信,在字裡行間回顧著兩人相處的甜蜜,那些連吵架都覺得好幸福的日子,在筆尖流露對他的思戀。爾後是疑問和咆哮,總是有太多無法解惑的問題,都寫進信裡,在信中對他提問:「為什麼我們的愛情會變成這樣?」或者「下一世我們還會相遇嗎?」,在書寫的過程當中一併檢視自己在感情中扮演的角色及釐清愛情失敗的關鍵,然後,我會再次造訪相愛時所經歷風景,站在繽紛的街頭回想那段褪色的愛情,最後找一個垃圾桶,像是投遞郵件一樣把信送出去,就算把當初在這感受到的悸動還給了這片土地,從此之後,在心中也畫下一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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