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西洋情人節,擁抱了沒?溫存之後回歸冷靜,發現「愛情還是得建立在麵包」之上的人,不妨透過「愛我,就…」的簡單造句,左手擁抱、右手學理財,以因應不景氣的未來。
還記得嗎?小時候老師都這樣教,當男生說:「愛我就給我」,女生要說:「愛我就尊重我」,這「愛我,就…」的小句子,隨著情人節到來威力變大,從存款、共同基金、信用卡、保單到所得稅,此時不說更待何時?惟須注意遊戲規則。
愛我,就一起開「聯名戶」?
對某些人來講,愛的上乘境界莫過於:「他存錢、我花錢」;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金融發達國家都有所謂的「存款聯名帳戶」,夫妻、小孩、同居人、好朋友…等等,可以兩人以上名義,在銀行開立單一聯名戶,彼此權利義務相同。
當你也想「先進」一下,跟親愛的他說:「愛我,就一起開個『聯名戶』吧」,務必記得台銀國內營運處主管的提醒:台灣不論銀行、郵局、信合社還是農漁會信用部,通通不接受開聯名戶,存款戶頭只能是單一人名義。
愛我,就讓我當共同基金受益人?
存款聯名戶開不成,一起買共同基金,取「共同」之名見證未來好了?對此,中信銀個人信託部經理李永哲也搖搖頭。銀行基於作業單純性,共同基金只能由一人持有。既然如此,「他扣款、我當受益人」如何?李永哲還是搖頭。他解釋,共同基金的定型化契約,採「自益信託」模式,委託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銀行通常不接受更改受益人。
這代表,想從情人手上拿下共同基金,須走「贈與」途徑。程序如下:(一)先跟銀行講要做贈與;(二)到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辦贈與;(三)把繳稅證明拿給銀行。
愛我,就幫我辦張附卡?
國泰世華銀企畫推廣部主管提醒,沒名沒分的情人,包括:外遇、同性戀人,是辦不成附卡的。
金管會規定附卡持卡人,只能是下列五種身份:須為正卡持卡人的(一)配偶、(二)父母、(三)子女、(四)兄弟姊妹,或(五)配偶的父母。
天無絕人之路,還是可以Debit卡替代。國泰銀主管說,Debit卡是戶頭先有錢才可刷卡,功能跟信用卡一模一樣,Visa特約店都可以用,每日限刷額度各銀行規範不同,富邦、兆豐三萬、國泰五萬、中信十二萬、渣打最高可達二十萬。
愛我,就幫我繳保費?
美系壽險公司核保部門主管提醒,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人身保險的要保人、被保險人須具備「被保險利益」,須為家屬、監護人、債務人、財產管理人...等等才可當被保險人,「好朋友」或「同居人」無法構成保險利益。
壽險公司主管說,非婚姻關係者,還是可利用「指定受益人」方式保障權益,惟為避免核保時被刁難,建議保單生效前,受益人那欄先寫要保人的名字,待保單生效後,再把指定受益人改成阿那答的名字。
愛我,就結婚省所得稅?
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說,對一般薪水階級來講,結婚或同居的所得稅效果差異不大;但對高所得者來講,若有薪水以外的收入,像股利、分紅...等等,結婚後因須適用較高累進稅率,反而比較不利。
她解釋,民國九十四年底所得稅法修正後,夫妻的標準扣除額已是單身的兩倍,「結婚懲罰」已不存在,但薪水以外的收入不能分開計稅,結婚後累進稅率可能提高。
這也代表,高所得者千萬別被情人節氣氛沖昏頭,單純從節稅觀點考量:「愛我,同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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