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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瑞芳人,親生父母生了9個小孩,我生父是礦工,肝癌早逝,我養母賣菜,生活很苦,就把我跟4個姊姊給人領養。我養父母沒有孩子,先收養我三姐,後來生了養哥哥,又收養我。我養父也是礦工,養母在家做代工,把家裡打理的很好。他們對我們像親生女兒一樣好。
三姊大我9歲,從小會帶我回生母家,但直到上小學我才知道,那是我原生家庭。我姊18歲時出車禍往生,養父母又去領養一個2歲小孩給我三姊當子嗣,也為了日後有人祭拜三姊。她算我的姪女,由我養父母養大,又像是我妹,我們感情很好。養父母這種做法對我姪女很不公平,但我常跟她說,她因禍得福。當年我跟養父母去托兒所帶她時,她髒兮兮的,她爸愛賭,親媽無力養,若不是來到我們家,真不知道她未來會怎樣?
就像我,如果沒來到養父母家,也不知道會怎麼樣。瑞芳很多礦工家庭的父親都因礦災死了,母親不是一人養孩子,就是改嫁外省人,孩子都過得不好。我過得很好,所以不曾埋怨。


看多礦災 想當護士

我爸也經歷過2次礦災,幸好只是骨折,但從小看多礦災,我想當護士照顧人。我後來考上護校,18歲畢業到醫院上班,就去肺結核病房照顧病人,很多人問我為何不怕傳染?那年代很多結核病患是礦工,因礦工染上矽肺病,抵抗力都不好,很容易罹患結核病。我知道他們需要幫忙,只要防護做好,沒什麼好怕的。因為照顧這種病人,我一路進修,成為呼吸治療師。到今年,我當護士35年了。
養父為了養我們,一直當礦工到55歲。那時我在馬偕工作,不忍他繼續當礦工,去幫他辦退休。養父很了解我,前年我先生外遇,我忍痛離婚,養父什麼也沒說,只是默默陪著我。

我們一起生活,共同歷經很多關卡。像我婚前,沒買房子前,我跟姪女跟我哥住,嫂嫂對我不壞,但對我姪女很不好,我後來很生氣跟我姪女搬出來。那是27年前,為了讓姪女有住處,我身上只有1千塊,我跟朋友借了35萬頭期款,買下115萬的房子,後來為了還債,我下班還去兼差,辛苦10多年才還清。 其實我不曾怪我哥我嫂,後來我哥外遇我嫂嫂失業,我勸我哥回家,也幫嫂嫂找到工作。嫂嫂後來因母親在安養院被餓死,爆發憂鬱症,也是我跟我哥陪她走過的。在這些關卡中,我們看到彼此是家人。我離婚時,他們也在旁陪我。
養母走了,我每兩天就想回去看我養父,打電話給我養哥哥,反而不會特別想去找我親哥跟親媽。實際一起生活的感情跟無私,把我們維繫住,那比血緣還要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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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