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年的過年前夕,朋友經營的服飾店結束營業,她知道我從事網拍,所以將店裡庫存的衣服都送給我賣,真是令我開心不已!這對我來講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我用比市價便宜的價錢拍賣,短短幾天就賣光光,賺了大約4萬多元。我當時還很開心可以多包些壓歲錢給媽媽了,可以多買幾件新衣服了,就在我盤算著如何運用這筆錢時,沒想到一個天上掉下來的意外徹底的擊垮了我。
我接到了警察要我去做筆錄的通知,說是我的網拍商品中有一件違法。從事網拍將近10年,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剛開始以為我是遇上詐騙集團,沒有加以理會。
直到警方多次來電要我配合調查,加上我又打到165反詐騙去詢問,才驚覺那是真的,整個人才開始慌,並趕緊到警察局去做筆錄,這下才知道原來我違反了《商標法》,《商標法》乃是公訴罪,做完筆錄後還必須等候法院傳票,我心裡一直認為必須上到法院的事,一定都是非常嚴重的,我整個人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做夢還夢到我在法院當庭被羈押,搞到差點就要去看精神科。
賺不夠賠向母借錢
後來收到法院傳票,永遠忘不了進到偵查庭我整個人是顫抖的,不斷的跟檢察官認錯,但仍必須要面對法律責任,還有廠商的賠償金,不但所賺的4萬元沒了,還跟媽媽借錢才能解決。
眼看著年關將近我卻身無分文,我第一次那麼害怕過年的到來,我整個人都沒有安全感,那是我畢生過得最淒涼的一次、也是我最難忘的一個過年。
當大家快快樂樂的過年,我卻滿臉憂愁,我不但無法給小孩添新衣,就連媽媽的壓歲錢也沒辦法給,兩個口袋空空,看著弟弟妹妹包著壓歲錢給媽媽,心裡卻有說不出的苦楚。我更不敢跟著大家一起回外婆家,我非常害怕看到大家快樂的表情。或許母女連心,意外的是,媽媽包了一個紅包給我,拿到那個紅包時,我整個人鼻酸了,但也不再那麼灰心喪志了。
米小果╱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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