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很老梗,可是它卻很真實。在20年前,一對夫妻帶著他們的小女兒,在南部做舞台燈飾的生意,那時候南部只有一家,生意非常好,日子也很美好。
3年後,這家店的男主人因為被人設局詐賭,一夕之間,賠上所有家產還不夠還賭債,為了躲避黑衣人,夫妻倆帶著女兒遠走他鄉。重頭開始何其難,這家男主人一輩子沒有替別人工作過,拉不下身段只會藉酒澆愁,還寄望簽六合彩中大獎,讓他再次翻身。
惡夫叫我去舞廳做
一家人只靠妻子的微薄薪水過活,那可憐女人就是我,從那時候開始,我深深體會到「窮在都市無近鄰,富在深山有遠親」的現實,於是我努力的勸孩子的爸爸振作,可惜他聽不進去,整天與狐群狗黨吃喝玩樂。他有一個朋友在舞廳當經理,到最後他竟然叫我去舞廳上班,我傷心失望下,半夜帶著女兒離開他。
後來我到飯店當服務生,因為要輪班,無法照顧女兒,娘家又不肯幫忙,只好把女兒交給她的乾媽照顧。她的乾媽沒有結婚,上至她那邊的阿公阿嬤,下至他們家族最小的親戚孩子(那時候好像讀高一),大家都疼她,而我就只是負責她的開支,以及休假時匆匆和她見個面。現實所迫,南北相隔,慢慢的我們母女感情越來越疏遠,而她對她乾媽一家的感情越來越深。
當我存了一筆錢回南部開一家小店,想把她接來同住,以彌補我對她的虧欠時,她和乾媽一家人都不願意,我也不好意思硬要把她接走,畢竟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是她們一家人伸援手。我只好繼續用金錢彌補她。如今她大學要畢業了,但就連畢業典禮,這個我用生命愛護的女兒,竟然沒有通知我,她不知道我盼這一天盼了多久,為了讓她正常長大,我做了最痛的抉擇,就是把她送到她乾媽那裡。為了讓她讀書,我是怎樣的在拚命賺錢,可是我說不出口,只能把一切往肚子裡吞。因為我畢竟是在她的成長過程中,一個缺席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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