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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我看到一篇你寫阿美的文章……」阿美是個明星,本文姑隱其名。「我沒有寫。」「可是網路上說是妳寫的。寫得不錯啊,為什麼不承認?」仔細一看,我的天哪,文章大部分是我寫的,小部分經過網友加油添醋,文章的前頭還加上:這是吳淡如寫阿美的文章,阿美被婆婆虐待,真歹命。


女明星阿美過去的婆婆確實對她不好,但我寫的不是她。作者的故事常取材自道聽途說與改編,我的原則是:取材自真實故事的,我一定會改名字、職業、年齡……不像八卦記者故意用「幾個字」讓人對號入座。


政治圈同學來問罪
這篇文章被傳了好幾年。這期間我還跟阿美道歉,阿美也很困擾的說:「我知道,那是別人的附會,我不會怪妳。」文章被人在未告知的狀態下「鋪」在網路上,算是作者的殊榮,我並不在乎權利是否被尊重,但是,栽贓就讓人生氣了。有位目前相當顯赫的A同學某天來問我,我寫的某個「始亂終棄的陳世美故事」,應該不是在寫他吧?
「怎麼可能?」老實說,我在大學時和A不熟。我寫的那篇「自古才子難相處」,是另一位朋友S告訴我的,她大學時代為男友B做牛做馬,結果男友退婚娶富家女。為了逼真,我把B寫成「我認識的一個男人」,害A蒙冤。只因A曾是政治人物。
最嚴重的是,我弟曾打電話給我:「姊,妳幹嘛詛咒爸爸?」他傳來一篇文章,叫「日本人的關機道德」,這是我15年前寫的文章,當時寫了1200字,如今變成5、6000字,經過無數添加,其中一段寫「我爸公祭時,有人的電話響……」我真是百口莫辯,我爸活得好好的!
拜託,別再問我文章裡寫的是誰。如果一定要有真實人物所本才能寫,那這世上沒有《紅樓夢》、《聊齋誌異》。文字獄真可怕。網友拜託做點正經事,別老在網路上牽強附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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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