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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是時間存在的證明嗎?從最細微的到最浩大,所有經歷過的,都是倚賴記憶才存有?

既然所記得的一切都是在空間中或變化或移動或質變的結果,那記憶又算是什麼?我們記住的是事實?還是我們只不過記住了自己相信的事?

一切發生過的隨即消逝,而留下的僅僅是腦中片刻的殘影?

事實在哪裡?證據在哪裡?意義在哪裡?我在這個世界中的定位,又能夠在哪裡?

人追尋的是什麼?又或者在我們短暫的生命中,唯一能倚靠的,只能是這股追尋的動力?

那麼記憶,難道只不過是我們旅途中,那一個又接著一個,可能被保留也可能被丟失的收藏品?我的記憶,畢竟不能成為我自己?而只是一堆「我會是誰」的參考數據?

如果我所記得的不是真正的我,而還沒出現的也尚未成為是我,那麼,唯有現在,唯有正思考著而將這一刻留在永恆了的現在,是真的,也是唯一有價值的。

然而這猶如神才能夠擁有的永恆,人也只能擁住它一瞬而已。

像火光一樣璀璨又短暫的存在,是神也會羨慕的生命吧?人就是有終點(死亡),才讓一切的意義和價值,能因此而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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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