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的安養照護信託業務納為重要推動政策,彰化銀行指出,響應主管機關政策,受益人若為高齡者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未來沒有最低辦理金額及年齡限制,且可享有信託簽約費減免。
彰銀指出,其實早在2005年就已推出量身訂做個人專屬的安養照護信託,其中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的安養照護信託,可依客戶需求將退休金或照護金交付信託,由彰銀依信託契約管理運用,受益人得依契約約定按期領取生活所需的金額,並可約定定期給付醫療費、安養機構看照費,以安心養護。
此外,考量委託人可能因失智失能而降低或喪失思考判斷能力的情形,信託契約中還可安排子女、信賴的親友或社福團體擔任信託監察人,如有信託契約內容變更或提前終止等重大情形發生,約定需經信託監察人同意,由信託監察人與銀行共同為信託財產把關,確保退休金或照護金專款專用。
臺灣企銀今年也推出全方位安養信託套餐組合,包括制式化及客製化、自益型及他益型、彈性設置信託監察人等方式,為客戶提供保障。
至於安養信託有什麼好處?舉例而言,梁伯伯已93歲,長期以來身體硬朗,子女都已成家遷居北部不在身邊,但擔心梁伯伯年齡增長,日後生活無法自理,須送至安養院請看護照顧。為避免養老金遭人騙取、被不當挪用、生病或發生意外而無法自行管理財產等狀況,梁伯伯與子女們討論後,決定依銀行建議簽訂安養信託,梁伯伯將養老金約800萬元交付彰銀信託管理,由長子擔任信託監察人與彰銀一起把關信託財產,並約定每月固定由彰銀定期繳交安養院費用或醫療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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