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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弘全

近來網路上轉載最熱烈的商業廣告,莫過於日本Toyota的哆啦A夢(小叮噹)真人版系列廣告了。每支短短半分鐘的片長卻星光熠熠,妻夫木聰飾演大雄、山下智久擔綱小夫、尚雷諾出演哆啦A夢,五集公播至今被分享達六位數字,各流量加總更有超過千萬的點閱次數。

這類型的廣告影片,現在被稱之為「微電影」。片長從半分鐘到半小時不等,名人當然是吸引目光的方式之一,但不是必要的存在,微電影可以是一組系列故事、一段動人的情節、充滿懸疑性的連續短劇或各式各樣能夠吸引觀眾的呈現方式。除了精緻的畫面和故事性強烈的劇本,在更長的影片長度裡,微電影式的廣告也較易呈現短篇幅廣告裡較難訴說的企業責任或自我實現等情感面的議題。

「微電影」的概念在台灣廣告圈裡也已經不是新點子。從唐先生打破花瓶到不老騎士的熱血環島,以類電影式的敘事手法包裝商業內容作為形象廣告,並在網路上提供完整長度的廣告版本,讓被電視短版廣告吸引的人連進瀏覽完整內容,是近來幾部大紅大紫的廣告影片共通的操作方法。

傳統的品牌廣告裡,扣除名人代言的費用後,拍攝本身的成本不見得高,卻得花上大筆預算購買媒體、通路才能有曝光機會,而當檔期過去,廣告影片也就石沉大海不見天日,這種單一的花費,間接使多數的廣告主對拍攝的預算更形吝嗇,也是願意投下大筆資金用心拍攝的廣告片,得以從無數對手中鶴立雞群的原因。

當透過社群網路分享逐漸成為了一種習慣,「流量」也變成了衡量價值的普遍計算方式,廣告主願意投入更多的預算提高廣告影片品質,藉由好的內容保證流量,再以流量作為與媒體平台交易的籌碼,降低購買媒體的花費之餘,仍能保有傳統媒體的曝光量。

除此之外,隨著有趣或感人的影片讓瀏覽群眾成為自願的轉發者,能觸及到的對象數量在不斷累積之下也必然高於穿插在節目中的廣告。整體而言,拍攝一部高品質、高規格的廣告片,總花費不見得比舊有的做法更高,效益差別卻不可以道里計。

一般觀眾驚嘆於高資源影片的精緻而樂意分享,廣告主因群眾分享而能得到長期且多點的擴散效應,媒體平台則因流量湧入得到轉置入其他廣告內容的機會。不論從何種角度來看,在廣告拍攝和腳本上投注更多的心力和資源,其實是一種多贏的行銷方式,也必然成為未來廣告影片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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