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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鈞

職場中有句順口溜:「認錯贏一半,蹲下打八折。」許多政治人物深諳箇中奧妙,常用來做為滅火的停損利器;法官與檢調除了考慮犯罪動機外,不也以犯後悔意做為量刑參考?

 

但是,認錯並非人類天性,從小開始,我們就具有圓謊、耍賴、否認的脫罪本能。你罵小孩偷吃糖,他一定回你:「我哪有!」你罵學生打瞌睡,他也一定回你:「我哪有在睡啊!」政治人物不也多半在罪證確鑿、難再硬拗之下,才道歉嗎?

認錯很難,除了趨吉避凶的本能之外,更因為怕「示弱」而不願意認錯;同時也因為害怕認錯之後的賠償後果,更怕認錯是否會等同於認罪而遭到處分?

職場中的你我,很難有政治人物般的智慧和臉皮來認清局勢與前倨後恭,更沒有一群精於算計的幕僚為我們獻策,因此就難以認錯止血。

任職有線電視工程主管的朋友告訴我,對於私接訊號民眾的處理原則:對認錯者大多僅是規勸勿再犯;對於否認且態度惡劣者,則由法務以竊報警處理。可見認錯已是各行各業人際互動準則,不論政治、司法、行政或企業一體適用。

因此,認錯是示弱、招致處分的思維是有問題的,認錯反而是「強者」的表現,認錯才能化險為夷,避免招致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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