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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我沒有半個親人,只剩我一個,做遊民又有什麼關係?
我這一生就像浮萍,注定要無根的活著。我在單親家庭長大,爸爸過去在南部做「西索米」,從小家境還算可以,但他重男輕女,覺得女孩子長大終究要嫁人,所以不讓我讀太多書,我國中沒畢業就輟學了。
我也想過一般小女孩的單純生活,但環境讓我沒辦法,爸要我學儀隊的表演,還教我吹嗩吶,好讓我跟著他到處賺錢。


從小我就常跑殯儀館、喜宴、宮廟法會等,年紀輕輕就看盡婚喪喜慶的場合。後來,爸因為愛賭,欠下大筆債務,公司因此倒閉,他也憂傷過度得了重病;為了貼補家計,我到工廠做包裝女工,但爸沒多久就去世,那段期間工廠的貨車司機對我很好,甚至承諾照顧我一輩子,我便答應嫁給他。

婚後,我打算做賢妻良母,想不到這是一段不幸的婚姻。我老公很愛喝酒,每次喝醉就找我麻煩,而且喜歡逼我做愛,不讓他滿足就打我發洩;到後來演變成,只要酒醉就對我拳打腳踢,甚至當著孩子面,也不斷毒打我,那種長期活在恐懼中的感覺很可怕,每晚聽見他回家的腳步聲,都會讓我全身發麻。


靠拾荒跑陣頭過日
忍受家暴將近10年,我終於受不了這種折磨,狠心拋下小孩離家出走,大老遠跑到台北避開他。當時在北部無親無故,身上只剩幾千塊,為了生活只好到處找工作,但由於學歷不高,又沒什麼工作經驗,怎麼找都是餐廳服務生等低收入行業,每月薪水吃飯、房租剛好花光,也沒多餘錢可以存。
最慘的是,當我年紀越來越大,體力和精神都不勝負荷,連最基本的工作也應付不了,現在想找份穩定工作,別人都嫌我年紀大不請,最後房子也租不起,只好露宿街頭。


全靠撿瓶瓶罐罐回收換錢,可是很競爭,每個地方已經有固定的遊民在撿,不能跑到別人的地盤,所以收入不多。1天撿下來最多2、3百,少的話連1百塊都沒有。但偶爾可以打零工,像清潔工,到辦公大樓收垃圾、掃地、洗廁所,1天收入1千塊,很不錯,可惜不常缺人,每個月才幾天能賺。跑陣頭也不錯,特別是神明誕辰的紅陣頭,廟會的人很愛找遊民充場面,跑1天7、8百塊,由於我會吹嗩吶,價碼可以比較高,1天有9百塊,還能吃到大魚大肉。

遊民也是人,也有活著的尊嚴和權利,當大家在喊薪水趕不上物價、房價時,我們每天3餐都成問題,所以能夠吃飽喝足已經很開心。雖然很多人覺得我們是社會的寄生蟲,但誰又真正了解我們背後的辛酸?很多遊民辛苦一輩子把子女養大,到最後被孩子惡意遺棄,還有因年老、生病,長期失業的,要是有能力,根本沒人想過這種日子,誰願意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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