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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煬

「紅色,紫色,可見光譜的兩端;粉紅色卻是混合了這兩端──怎麼混合?所謂粉紅色其實是人想出來的,科學上並不存在。這是科學家最新的研究報告。因為粉紅色不存在,所以粉紅色口紅印也不存在。所謂衣領上的外遇證據其實是原告的想像。」

我贏了!感謝科學,證明了我並沒外遇!──嘻嘻,至少證明了我並沒留下外遇證據。我想要回我的房子。什麼,我的房子不存在?因為粉紅色不存在,所以被我前妻漆成粉紅色的房子也不存在?我前妻呢?叫她出來!什麼,我前妻也不存在?因為粉紅色不存在,所以喜歡粉紅色房子的女人也不存在?那麼在我衣領留下粉紅色口紅印的那個女人呢?也不存在?那麼我……唔,我開始懷疑那個聲稱粉紅色不存在的科學家存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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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