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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依倫

很多人覺得還沒遇到適合的對象,是因為緣分未到,但對於青春正盛的年輕人來說,才不相信什麼緣不緣分的,對象要自己找,條件要自己挑,男女朋友不必靠緣分這種世俗的觀念來決定。

在我二十多歲時,辦公室的前輩幫我安排了一次相親,雖然我不是個只打算「靠緣分」的人,但也一直不認為自己已經到了要靠相親找對象的程度;基於前輩是出自好意,拒絕此事不免顯得失禮,最終還是答應了,心想:反正吃頓飯也沒什麼。

飯後,對方提議去看電影,時值《哈利波特》首部曲正當紅,我老早就想去看,就順勢答應了。電影結束時已將近午夜,當我們走到他停機車的地方,他突然緊張地說:「機車不見了!」本以為他在開玩笑,可是看他慌張的表情又不像,該不會被偷了吧?

這下事情大條啦!於情於理,我與他同行,應該要陪他把機車找回來,直接走掉太無情了;可是又想到我們根本還不熟,我何必這麼晚了還陪他找車?

猶豫間,忽然看到旁邊有位年輕貌美的小姐正在看柏油路上的粉筆字,她的機車也不見了,原來是一整排機車都被拖吊。雖然我們和她並不相識,此時卻是在同一條船上的船友。按照粉筆字所寫的號碼撥打電話給拖吊場確認位置後,我招了一輛計程車,讓他和那位年輕貌美的小姐同車去領回他們被拖走的機車。至於我,則獨自搭公車回家。

十多年後的今天,他已經是我老公了,每次提到這件事,他都覺得當時的我太無情,又很後悔那天在計程車上沒留下那位年輕小姐的手機號碼。無情歸無情,後悔歸後悔,年紀大了還是不得不承認,緣分就是這麼神奇:他有機會和年輕貌美的小姐同車去領機車,卻沒有留住她;我把他丟下自己先回家,卻成了他的老婆。我想緣分還是注定我們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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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