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薇
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並沒有留下特別的印象,甚至還繼續有說有笑地和眼前其他異性聊天。隨著時間的相處,發覺他的聲音好有磁性,發現他笑起來左臉頰有個酒窩,注意到他右手總是戴著一只簡約的銀製手環,身上傳來一股菸草味道。
我試著瞭解他,而他總是客氣地回球給我,卻無法再親近一步。他的世界裡有著深奧的哲學問題,也有反抗的精神,和嬉笑與髒話,但全都不抵對藝術的絕對信仰。他對每個藝術家如數家珍,批判藝術環境卻又針針見血。對於創作,他以極度敏銳與觀察,游移在藝術與生活的稜線上,卻顯得從容自信,那正是我愛上他的原因。
他愛創作,喜歡一頭鑽入議題討論,以巨觀看世界,對德國充滿嚮往。我卻像隻兔子蜷伏著,看著雀躍的鳥兒,一派繁忙樣,自己卻無法介入,好不羨慕。終於決定,我也想那樣地積極,卻不願正視無法飛行的現況,最後只能眼巴巴地望著他離開,結束這所有想像。
這傢伙現在大概已經到了德國,享受著他的新生活,那樣地積極、樂觀又自由,真是可惡得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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