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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和律師同事從家事法庭走出來,我倆都沉默不語,深陷剛才離婚庭的愛恨情仇;半晌,我忍不住問:「如果有一天,妳老公訴請離婚,將會用什麼理由?」她愣了一下,反問我:「如果是妳呢?」於是我們又陷入沉思,因為離婚理由很多樣,常見的有外遇、家暴或惡意遺棄,但有更多「客製化」離婚理由,都相當有創意,不到收到離婚起訴狀那一刻,你都很難預測對方的離婚理由會是什麼?

這案件,老公不滿老婆床上表現。

男人訴請離婚,他當庭提出多年前的日記當證據,上頭寫著他無法忍受老婆在床上像死魚,讓他非常痛苦。日記字字刻薄、嫌惡,令人訝異的是那是多年前的日記,而那年雙方的關係,據女方說法,正是「感情甚篤」時,和這本日記寫得情形相差十萬八千里,當然也有可能是臨訟造假,但為一場離婚訴訟,妻子竟被指控的如此難堪。

這案件,老公不滿老婆把毛巾和內衣褲一起洗。

男人訴請離婚,他指控妻子生活習慣不好,要求她洗澡後要擦乾地板,還有毛巾和內衣褲不能一起放到洗衣機洗,但她都屢勸不聽,後來她還得了產後憂鬱症,他覺得無法忍受這段婚姻,因此訴請離婚。

不滿妻子回娘家過年

又例如這案件,老公主張老婆不遵守我國傳統文化及禮俗。
男人主張向來遵從我國優良傳統文化,但妻子竟然不在夫家過除夕夜,執意回娘家過年,任誰都無法忍受妻子這種不符傳統禮俗的行為。看到這離婚理由,真想直接把:「請先舉證妻理應在夫家過除夕夜,是我國優良傳統文化。」這句話丟回那男人臉上。

那些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離婚理由,難道法官准了嗎?當然沒有,但關鍵不在於判決,而是那份離婚起訴狀,不該是判決離婚的理由,卻該是妳要求離婚的理由。所以若問「會被用什麼理由訴請離婚?」我想應該有很多俯拾即是的離婚理由吧,但縱有一千個不符合賢妻的條件,卻唯有一個理由還留在婚姻裡,那就是對方是個懂得尊重及平等對待女性的男人。

《愛情臉書 賴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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