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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視窗上,朋友Cherry突然丟出訊息:「剛剛你說有喜歡的人,要談談嗎?」

這是從哪兒冒出的話題?我有這麼說嗎?回頭搜尋對話內容,明明我是在傾訴年過三十的憂慮啊。

文字沒有表情,我不知道Cherry為何會認為我暗自愛戀某個人而不與好友分享,於是裝浪漫:「我也希望有對象讓我去愛,能讓別人心疼,能去心疼一個人。」

但顯然這樣的回應讓Cherry很不滿意,沒多久,她便回話了:「你剛才明明說了。」

她堅持著我最近為愛傷神,堅持我應該要誠實坦白,有我之前的文字訊息為證:「我喜歡一個人好一陣子囉。」

我恍然大悟。這句話的上一句是Cherry說:「我最近喜歡一個人獨處。」我才接著說這句話。

天啊!我開始後悔,自己幹嘛裝幽默,前陣子和朋友玩一語雙關、一詞雙用的遊戲,對自己可以想出「想要一個人」這樣同時擁有兩個意思的句子感到得意。回應時就延伸使用了,未料不但沒有獲得掌聲,還得想辦法讓她相信,我寫的「喜歡一個人」不是「喜歡上某一個人」的意思。

Cherry堅持,若當她是朋友,就該好好跟她細談這愛戀心情。但冤枉啊,我該從哪兒找來這位不存在的somebody,敘述somebody的故事給她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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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