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除了讚美我皮膚白外,老公對我的外表沒有滿意過,不是嫌我矮、就是嫌我腿太短。

老公說,他交過的女朋友都比我高,至少也有160,不像我,才150出頭。

我知道他不是在吹噓,從小學就是田徑校隊的他風頭健,國小時就有女同學倒追上門,可他唯一心動的,只有國中同是校隊的初戀女友。

那位小姐我見過,她不只臉蛋漂亮、身材一級棒、連雙腿都修長又迷人,難怪老公說我不及格。

只可惜學校畢業後,老公北上求學,初戀情人走入社會,在愛慕者的追求下,20歲不到就與別人配成對,老公只好將我娶進門。

坦白說,被老公嫌棄那麼多,我除了有滿腹的委屈與痛苦外,還有說不出的擔憂,若非初戀情人確實已經死會,我真的認為他會回去找她重溫舊夢,幸好後來事情出現轉機。

婚後有一次陪老公回去幫外婆慶生,外出購物時,他半路和初戀情人巧遇,那次見面讓他難過得差點暈過去。

短短幾年不見,才三十出頭歲的初戀情人,臉上增添了許多歲月的痕跡,早已失去以往的美麗、苗條的身材也因升格成為媽媽而不再窈窕,令我羨慕到不行的修長美腿,也變成了蘿蔔腿。

換句話說,老公的初戀情人已經變成了隔壁的歐巴桑,我們記憶中那青春貌美、風姿綽約的女孩早已不復存在,難怪老公會感嘆,相見不如懷念!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