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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很窮,我是家中老大,有1個弟弟,我弟很聰明,我天生腦袋不好又不會讀書,國中畢業後,家人硬要我考上公立高中,我重考2年才考上,可是讀到高2就受不了,後來決定輟學,早點出來工作貼補家計。
從前家裡靠爸來維持,他不識字只能出賣勞力,在工地做事,每天收入1千多塊,但遇上景氣差,不一定每天能開工;媽在做回收,我從小也會幫忙,假如爸沒到工地上班,就全家一起去撿回收,那是我覺得最快樂的時光,可是弟覺得很丟臉,後來弟18歲就離開家裡,很少回來。

腳趾遭水溝蓋截斷

我退伍後,爸媽看我一直做回收也不是辦法,拜託朋友給我介紹工作,曾做過工廠、貨運公司,我身材高大,力氣也不小,專門負責搬貨。10年前,媽因病去世,爸開始酗酒,我擔心他出事,想多點時間陪他,所以想換工作,後來看報紙附近社區請清潔工,不用學歷,薪水還可以,工時也不長,就轉行做看看。

4年前,有次颱風後,社區的排水溝被堵住,主管要我們去清理,我力氣比較大,同事叫我把水溝蓋搬起來,清潔好要我放回去,結果不小心手滑,蓋子壓到我的腳,原本以為是皮外傷,脫掉球鞋才發現襪子全是血,腳拇趾當場截斷。
後來有人打電話叫救護車,主管知道出事趕過來,開口第1句竟說我不能上救護車,接下來主管帶我坐計程車到附近醫院。
到了急診室,護士問什麼事,只聽見主管說是我自己不小心弄受傷,後來安排住院手術,幸好腳趾接回來,住院費用都是公司出,快出院時,主管拿了份文件要我簽,簽完了他拿了個紅包給我,裡面有1萬塊。


只盼求三餐能溫飽

後來,同事告訴我,我簽的文件是要自己負責,完全跟公司無關,公司怕出事被罰,還有很多麻煩事,不想留紀錄,所以當天連救護車都不讓我坐。出院後,我回去上班,可是腳還沒全好,工作能力不如從前,主管竟說我工作態度差,把我辭掉。
我領了半年失業救濟金,才找到另1份清潔工,只是薪水沒以前好,上班時間又長。現在老闆都很會算,我在這公司做了1年多,起薪才2萬出頭,從沒加過薪,動不動就扣錢,遲到要扣、打掃不合格又扣、被客戶投訴還要扣,有時月領1萬8左右。

我已40歲,什麼都不會,誰會請我?想做生意又沒錢,又不知能做什麼,難得有份工作,有穩定收入,能三餐溫飽就不錯。爸常說窮人要認命,不然下輩子投胎,記得找戶有錢的好人家,日子就不用這麼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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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