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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忠宏

四年一度的世界盃足球賽進入八強賽。套句俗話,球是圓的,沒到最後哨聲響起,勝負是沒法預期的。 一如以往,賽前被看好的球隊,卻不一定能脫穎而出。

賽前球評一致看好三大強將之一,「C羅」羅納度(Cristiano Ronaldo)的葡萄牙隊有奪冠的希望。但羅納度的受傷,造成葡萄牙隊失去攻擊的節奏感,連16強賽都沒能參與。

的確,在隊中擁有明星球員,對戰力必然是大為提升。然而,這位明星球員在場上若未能突破對方的防守或有效阻止對方的攻擊,又或是近況欠佳或受傷,全隊的戰績必然大受影響。

對管理者及團隊而言,擁有明星球員固然可喜,但在實際運作上,全隊實力平均、默契十足,才是最佳的組合。

在商業環境中,有些企業為求在短期內提升業績或強化研發能力、縮短與競爭者的差距,也常以重金挖角業務明星或他廠的研發主管。

這種方式固然通常能取得速效,但對企業而言,更重要的是如何藉由這些「明星」的加入,加速提升整體團隊的能力與成長。

如果團隊實力未能適時發展、強化,稍假時日,這些因「明星」加入所產生的「速效」,將很快被競爭者趕上,甚至超越。

不過是幾年前,韓國企業在研發或行銷能力上,都落後於台灣的競爭者。但趁著日本發生「失落的20年」中,日本企業縮編、大量裁員的機會,重金聘請日本資深研發人員與業務,投資研發設備,在數年間迅速提升韓國企業的研發實力與產品行銷能力。

如今的韓國企業,在許多產業裡已超越台灣的競爭對手,甚至歐美日等大廠,而執產業之牛耳。

反觀台灣的企業,雖不乏有高瞻遠矚的企業主,亦能趁勢而為,禮聘業界翹楚,創造傲人的業績或成果。但企業內團隊綜效的發揮卻遠不及明星員工的光環。

最近,有許多國際的獵人頭公司,紛紛讚譽台灣的人才優秀,忠誠耐勞。但為什麼這些優秀的人才能在外國或外商中發揮所長,而本土企業卻必須花大錢,向外求才呢?比較外商與台商對企業內人才的培養,不難發現,外商較願意投注資源與時間培育人才、形成團隊、建立公司文化,追求長期投資報酬率,而不以短期績效為求才與晉升的唯一標準。

因此,在《Built to Last》(台灣譯為「基業長青」)一書中,作者Jim Collins, Jerry I. Porras指出,在他們研究的美國企業中,如奇異(GE)、3M等歷史悠久、高瞻遠矚的企業,歷任執行長多由企業內自行培養,而不由外界挖角。

在歷經幾次的世界不景氣與金融海嘯的衝擊後,存活的台灣企業在財務與業務的基礎上也都有了一定的水準。 企盼台灣的企業,也能像歐美的同業一樣,投入更多的資源與時間,培育自家團隊成為未來領導企業邁向卓越、引領時代潮流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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