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治

那一年,我們在同一家服裝公司上班,你是服裝設計師,我負責外發事務。

 

有一回你設計了一款衣服,高貴優雅,「若是在胸前點綴幾顆水鑽,更能突顯其價值。」你說。你找了一家代工廠,特別交代我衣服要燙施華洛世奇鑽,你說此種水鑽切工精準,光彩奪目。

我把一整批衣服外發出去了,卻因為一時疏忽,在外發單上像以往一樣寫著燙韓國鑽,更忘了要打電話交代對方,我們的衣服要燙華麗精美的施華洛世奇鑽。結果代工廠按照外發單上的指示燙了韓國鑽,等衣服送回來,我才發現原本高貴的衣服因為點綴的不是晶瑩剔透的施華洛世奇鑽,瞬間失去了光澤,變得黯淡,衣服的價值也打了折扣。

我知道事情「大條了」,我害怕老闆責罵,更害怕失去這份工作。每個同事都知道雖然你的能力和為人都勿庸置疑,但老闆其實有意要他的親屬取代你的位子,只是找不到藉口,也不想付資遣費,所以一直拖著,但你並不知道這件事。我想,反正你遲早要離開的,多背一回黑鍋又如何?

於是我先下手為強,主動告知老闆,衣服燙壞了,但那是你設計的,是你的責任。果然,老闆見獵心喜,立刻把你叫去興師問罪,根本不容你解釋。事後,你沒有責問我,但我看到你眼裡的質疑、不解、憤怒,我避開你,躲著你,沒多久你就黯然離職了。

事隔多年,聽說你去了一家更大的公司,聽說老闆很器重你,我的罪惡感稍稍減輕。但我仍然欠你一個道歉,一句對不起,我想你會原諒我的,因為你一直都是那麼善良、那麼好的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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