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陣子總會被問到:「認識喜歡的男生,要交往多久之後『愛愛』比較妥當?」對於這個問題,我都會很小心回答,因為身為女性,我們在『愛愛』之後,要承擔的是懷孕的風險,再加上如果遇到很不負責的男生,會讓人後悔一輩子。
所以我總會告訴對方:「愈久愈好。」因為從感情面上來談,當妳和這個人相處愈久,妳就更瞭解他的為人,到時會發現彼此到底適不適合。就醫學和科學的角度來說,兩性權威約翰高曼博士(Dr. John Gottman)博士也強調,剛談戀愛時,不要太快上床。
約翰高曼博士的論點和催產素(oxytocin)有關,這種能刺激性慾的荷爾蒙也被稱為「擁抱的化學物質」。當女人生產時,體內會產生催產素,刺激乳房分泌乳汁,並和嬰兒產生感情的連結。有趣的是,當男女做愛,雙方在高潮時也會產生催產素,高曼博士表示,這種催產素會讓人產生結合為一和依戀的感覺。
產生依戀的感覺有什麼不好呢?根據高曼博士的看法,人們不應該太早發生性行為,因為在做愛時,太多的催產素會讓人的判斷力變弱,在戀愛初期時就有這麼強烈的昏頭感覺,會讓人無法用理智的眼光去審視這段關係,也讓人無法客觀評斷對方的品格和為人。
這就是為何太早發生性關係會讓女生很容易一頭栽進愛情這個無底洞的原因,催產素引發的腦部反應,就好像在玩火一樣,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及時滅得了這場熊熊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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