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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菜頭;塵中塑

我在27歲那一年有了一棟房子,這就是城市裡第二代移民的好處。父母從山區移民到城市,他們的一生奮鬥,只能養育兩個兒女並提供教育和一棟房。在此之前,他們擁有過12平方公尺到50平方公尺的房子若干,但一次只能是一棟。這也讓他們有了一種嗜好—買房。進入晚年以後,他們一直在計畫買房,買越來越大的房子,那種看得見風景的房子。有的時候,買房究竟是出於對子女的責任還是自己的興趣已經分不太清楚,人的一輩子就這麼過去了。

本來這棟房子是他們留給我結婚用的,在市中心,三室一廳,非常安靜。我曾經在這房子裡住了將近8年,然後就去念大學。念完大學工作了,我開始從一個城市流浪到另外一個城市。即使能待在一個城市裡,我也更願意在這個城市裡從一棟房子漂泊到另外一棟。這幾乎是對工作前幾年刻板生活的一種必要補償。我的全部家當就是一個行囊,任何時候提起來就可以走。既然能提起來就走,為什麼還要賴在同一個地方呢?

 在年輕狂野的歲月裡,我相信我不會在某處停留太久,而且我也不想停留太久。我確定我的人生將如同一條湍急的河流,躍下高山,沖過平原,消失在海岸線上。而一路上,唯一留下的是那些令人震驚的粼粼波光,那些閃閃發光的東西。我生在內陸高原,一生嚮往大海。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靠著桅杆,陽光灑在我滿是鹽粒的臉上,給我心愛的姑娘寫信:「忘了我,就像我已經死了很多年。」我要前往黃種人從來沒有抵達過的大陸,看看黃種人從未獵殺過的猛獸,領略他們從未欣賞過的雄奇壯麗的景色。而這一切並不是一個有房子的人能和我一起分享的。

 我當時想我會成為一個傳奇,而且覺得自己並沒有發瘋。

 上天是仁慈而慷慨的,你想要,你就得到,但會以你無法預知的方式。

 很多年就那麼過去了。世界和當初一樣寧靜,太陽和多年前一樣升起,但我知道有些東西不一樣了。如果你當過勇猛的戰士,曾經浴血廝殺,那麼你可能知道我在說什麼。在秋日裡,你回到昔日裡曾經戰鬥過的小樹林。夕陽西下,滿地金黃,晚風有些許寒意,這是個安靜的時刻。大多數時候,樹林都應該是這個樣子。但是,你卻突然聽見了喊殺聲,空氣裡充滿了血腥味,你突然低下頭去,因為感覺到冰涼的斧影正從你的後腦上劈過。

 不知道從哪一天開始,我剪去了長髮,刮掉了鬍子,再一次回到我的城市。可能是厭倦了,也可能是為了短暫的休息,我無聲無息地回到了我的城市,像游魚一樣穿梭在人群之中,卻發現我失去的並不比我得到的多。得到了不同的人生,意味著你必然失去了相同分量的其他東西,人生精確得像一筆認真計算過的買賣。

 我走到了老友的家門口,橘黃色的燈光穩定而溫暖,似乎在此後的10個世紀裡都將如此。那燈光不閃爍,我想是因為沒有風雨的緣故,這種感覺很陌生。更讓我感到陌生的是他的小女兒,她躺在嬰兒床裡,剛剛睡醒的樣子,睫毛黑而密。她只在一瞬間就抓住了我伸出的手指,緊緊的。她就那麼一下子抓住了我的心,緊緊的。我感覺到透不過氣來,我的船從波峰跌到波谷。我在街角旋身躲避車子致命的一撞,那時候的感覺都不能和這一刻相比。這種感覺也和自己躺在巨石上看藍天上盤旋的鷹,在起了霧的曠野裡裸身走在雨裡的感覺完全不同。我讓她的小小搖籃綻放滿大朵的鮮花,只我和她能看得見,她笑得像草葉上滾動的露珠。

 我可能錯過了些什麼,在我毅然決然走在路上的時候?我問自己。

 我是輸了還是贏了?我的戰利品是否足以令我忽略我所付出的代價?我問自己。

 等我找到答案的時候,又過去了很長時間。我終於知道:

 嚮往天空,就只能在群星中安眠;選擇大海,珊瑚就是你永恒的墓床。

 人生並沒有那麼多為什麼,也沒有必要去問自己為什麼。森林裡有很多條路—有的路很寬闊,有很多人走過;有的路很狹窄,因為走的人很少。當你選定了一條,最好的辦法就是走下去,而不是問自己是否應該從下一個岔口走到另一條路上。你需要極為清楚地認識到一點:一個人永遠無法同時領略兩條路上的風景。喇嘛阿普曾經在遺言中寄語他的弟子達世:「或許有一天你能回答我,滿足一千個欲望和征服其中一個,究竟哪一個更重要。」

 我在27歲那年有了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我買來家具,填滿空間,覺得有些安靜;我跪著擦地,滿身的汗水滴下來,覺得這房子終於和我有了某種聯繫;我給瓶子注滿清水,插上鮮花;我點燃檀香,掛上唐卡;我打開了我的包,把東西放進櫃櫥…關了門,我突然覺得安寧。 於是,我打開所有的窗子,躺在地板上。日光從窗子射進來,我看見塵埃慢慢落在我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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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