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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女人千萬要有錢》

在我父母年輕的時代,女人的幸福標準很單一,就是嫁人生子。時代雖然經過變遷,到我踏入社會工作及結婚時,台灣大部分的同齡女性仍然抱持著這樣的想法。直到現在,我進到學校教書,還是會很直接地提醒女同學及年輕的女同事,「想當個幸福的女人,就是要有錢。」尤其是當我看到她們亂花錢的時候。

當然,隨著女性教育及社會參與的程度提高,女性的經濟能力大增,對於「要有錢」一事,都和以往有不同的體會。若問女人為什麼要有錢?有人會說,有錢會有安全感、可以買喜歡的東西、享受美食、四處旅遊…等等,這些當然都是女人要有錢的動力;但我覺得更重要的一點,是女人因為有錢而獲得自由,包括選擇工作、經營個人及家庭生活方式的自由。因此我常說:女人要幸福快樂,一定要有錢。

有錢,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靠想一想,就能輕鬆擁有。除非是你走大運,獨得高額的樂透彩獎金,但這個機率微乎其微。至於找個有錢人來嫁,以達到有錢的期望,不光是得先掂掂自己斤兩,還要看看祖上有沒有燒好香。所以,女人要有錢,靠自己最為實在。

很多女人總是以犧牲自己的需要,證明自己的付出或對周邊親朋好友的愛。我不願意說,這樣的思維是「絕對的錯誤」,因為它仍成就出許多家庭的快樂與美滿;也沒打算揚起女性主義的大旗,要大家跟男人拚個你死我活。我只想說一個很現實的概念:當女人愛自己時,就能讓自己更值得人愛,幸福也會翩然而至。

電視劇裡常會有女兒為自己不幸的婚姻哭泣,抱怨父母「都是你們要我嫁給他」;亦有空巢期前後的中年婦女,覺得辛苦付出大半生之後,兒女展翅飛去,自己竟有不知如何過下去的恐慌感…於是,這些女性生活過得不快樂,甚至成為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抱怨機器。

這一切的起因,都在於不夠愛自己,不懂得認清自己、了解自己、實現自己。如果,選擇自己深愛且適合相伴一生的人結婚,幸福快樂的日子必然多過吵架與淚水;養兒育女的同時,若隨著自己喜好及意願經營生活,孩子長大自立門戶,還能活出嶄新人生。談到這裡,相信大家都了解女人愛自己的重要性,只差「做不做得到而已」。

現在我想問:「姐妹們,你想要擁有幸福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開始學習讓自己有錢和愛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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