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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婚前有個交往多年的女友,她哥哥認為我配不上她,要我離開她,身無恆產的我,萬般無奈只好疏遠她。後來有個朋友介紹他妹妹給我,交往兩星期就訂婚,我女友非常生氣,問我為何辜負她,我無言以對,要她離開我。這些事我未婚妻也知道,常拿此事跟我吵,所以我們雖然同居,但她沒懷小孩,婚事我一拖就3年。

我很努力賺錢,白天上班,晚上還開計程車,收入不錯,夫妻相處還可以。後來我小舅子要我到他開的公司上班,幾年後我自行開業,變成同行,彼此有競爭,我老婆卻心向哥哥不挺我,常跟我吵,但做生意常要調頭寸,我還是請老婆幫忙借錢。有次一張支票輒不過來,我請她幫我去跟對方講先退票,她不肯,後來發現那根本是她開的支票。

歐洲出差挨告遺棄

後來我出差到歐洲,她竟然到警察局報案說我遺棄她,還告上法院。在此之前她就常趁我外出工作時到警察局說我失蹤,警察不勝其擾,說我們很煩。後來為了破案業績竟要求我配合演出,說我離家遊蕩到警察局附近被找到,我不肯。

我老婆還把我公司的電話線剪掉,有次我洗澡出來,發現她拿走我的手機,還曾經把我客戶的資料拿走,我跟她吵,她就告我傷害。她總共告了6件,只有一件告成,那是有一天我要出差,她擋在門口不讓我出門,我撥開她,她的手有些拉傷,最後我被判了6個月易科罰金。
有次我出差回來發現所有倉儲被搬個精光,鄰居告知是我小舅子幹的,我告上法院,我太太卻說是她賣給她哥哥的,官司告不成,我也血本無歸。

後來我太太也到法院告離婚,法官要我們到戶政事務所辦一辦就好,結果是她反悔,帶孩子搬回娘家,一拖就是20年。為了防止她搞鬼,我把公司搬到新竹,從此分居20年不相往來。

分居後,我每個月寄錢給她們母子都被退回,我還是一直匯到孩子滿20歲。但我那幾個小孩也讓我很痛心,當初我老婆誣告我傷害,要小孩到庭上作證,我小孩竟然說我跟我老婆吵架時兇巴巴,一副要打人的樣子。

那時兒子念高中,女兒也上國中了,還這樣說,我很難過,因為我一直盡全力照顧好他們。我喜歡音樂,每個小孩我都寫首歌送他們,有次他們來找我,我問記不記得爸爸寫給他們什麼歌,都說忘記了,我就唱給他們聽。唱大兒子的歌時,他靜靜沒說話,唱二女兒的歌時,她就哭了。婚沒離成,我也沒交女朋友,跟家人也沒往來,沒事我就到處走唱,20年來我一個人生活,以後就這樣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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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