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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煬

未婚原因:不喜歡喜歡我的人,因為那種人一點品味也沒有。我套用老笑話在社群網站發表我的未婚理由,不到三秒鐘就有個女的留言:「我喜歡你這句。」我……我就查了她的資料,然後突然發現──如果我喜歡她,那麼她一定得不喜歡我;如果她也喜歡我,那麼我一定不喜歡她。怎麼辦?嗯,或許喜歡我的人品味也壞不到哪,因為我也在進步,對吧?於是我到她的網站留言:「我喜歡妳喜歡我那句的那句,還有,我喜歡妳這種人。」不到三秒鐘,她回我:「我不喜歡喜歡我的人,因為那種人一點品味也沒有。」喔,我真的喜歡上她了。但我想,我會繼續未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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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