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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火車前往一位性侵害被害者家裡,由於被害者是兒童,法官擔心孩子二度傷害,特別不使用法庭,與我約在被害者家。當天除兒童及母親,其他家庭成員全部不在。對法官細心安排,我非常感佩。
我按門鈴推門而入,赫然發現法官已提早到場,我欲打招呼,法官用手勢制止:「噓,小聲點,孩子還在睡。」我愣了一下,疑惑地望著孩子母親,孩子母親不好意思的說:「法官說她早到了,所以要讓孩子再多睡一會兒。」我的心裡多了一些溫度,點頭後未發一語的找位置坐下來。


「只有妳可以救這孩子」

不久孩子醒來,法官向孩子致歉,解釋製作筆錄的目的,孩子很沉默,幾乎不願回應所有問題,法官有些困窘,但也未勉強,隨之離去,離開前,法官提議我一起離開。
在車上我謹守分際不談本案,法官也不語,路途靜默些許尷尬。我正惱著另一件棘手的大陸配偶家暴案件,突然好奇這位奇特法官會如何處理,終於鼓起勇氣詢問:「法官,我有一位大陸配偶嫁入來台後,生有一子,年僅5歲,如今她遭到吸毒老公的嚴重家暴,保護令也已核發,並有子女的暫時監護權,但她居留證到期,必須離境。她老公向法院聲請限制小孩出境獲准,雖可抗告,但這位大陸配偶月底必須離境。不管抗告結果如何,這孩子都會獨留給這位吸毒父親,這實在很危險,縱然我把孩子交給社會局,但沒道理讓孩子和母親活生生的分離啊,不知法官妳覺得該如何處理?」
法官竟義憤填膺的回答:「法官怎可未審酌這是家暴案件,也未注意母親的居留期限……賴律師,妳應該到法院門口拉白布條!只有妳可以救這孩子!」我驚訝的看著法官,非常動容。
最後我雖未拉白布條,但向相關單位四處陳情後幸運地未讓母子分離,而那件性侵害案件也獲適切的判決,重要的是她已竭盡所能的在程序上保護孩子,這已是多年前的事,然至今我仍深刻記得這位兼顧情理法的好法官。


賴芳玉《愛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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