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萍長期受到家暴,聽從律師的建議,若要證明勤勇確實對她施暴,就必須提出證據。包括:肢體和語言的暴力。
她自作主張買3支錄音筆,分別隱藏在客廳、浴室、及臥室,還小心翼翼地用花器、面紙盒、小玩偶掩飾地天衣無縫。
剛裝好那幾天,勤勇的表現很正常,情緒也穩定,雙方都沒有特別為什麼事情爭吵。燕萍擔心錄音筆的電池無法撐太久,到第三天還趁勤勇外出時,把3支錄音筆換過新的電池。這個動作,從某種意涵來說,是增加自己的戰鬥力。
為了蒐證製造陷阱
那個晚上次,勤勇回來遲了,她逮到機會借題發揮,用力質問他到哪裡去。她擔心錄音筆的收音效果不夠清晰,還在可以靠近麥克風的位置,故意吼得很大聲。
爭吵一段時間後,她索性吼出:「你打我啊,有種你就打我。」但不知道為什麼,勤勇有如神助般地,反應竟是:「妳要理性一點,好不好?我很累,先去洗澡休息。」
隔天她帶著3支錄音筆去找律師。可以想像,兩人以快轉的速度反覆聽錄音檔案,結果完全不如預期。
奮鬥幾個小時之後,律師眉頭愈皺愈深,很憂慮地說:「唉,這幾個聲音檔案,反而對妳很不利。因為從這些聲音檔案聽起來,妳比妳先生還要更暴力。而且他有可能反過來控告妳妨礙祕密。」
婚姻中的暴力,有時候原因非常複雜,不是討打或挨打這麼簡單而已。當伴侶由愛生恨時,諜對諜的高手過招、用盡心機,果然令人嘆為觀止。看似弱勢的一方,走到積極蒐證這關,實情立刻見真章。所謂「一個銅板拍不響」,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但誰該負施暴的法律責任、誰是真正無辜的受害者,都只能靠證據說話。
《幸福人哈啦 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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