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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女最討厭的事,莫過於分手後,對方還死賴不走。男女同居的其中一個考量,便是省房租。尤其是同居較久的男女,一旦分手,第一個要面臨的,便是搬家且無法省房租的事實。有些人口口聲聲請對方通融,在找到地方搬家前先暫住,其實就是想賴著不走,能省多久是多久。
這些賴著不走的一方,也許真有苦衷,但也跟性格相關。很多人從同居開始,就常沒繳房租水電費、沒買生活用品,總是要對方付、佔對方便宜。在戀愛中,這種經濟問題都可以理解與容忍,但分手就是分手,不管是誰提出分手,短期間為了手頭方便,便從同居變成合租關係,這種人也算挺自私,到這一刻都還在利用對方。


無法狠心怨不得人
不過,一個鍋配一個蓋,有一方賴皮,便有一方是部分願意的。願意的這方雖然抱怨,但也是咎由自取。多半時候,一個屋簷下,有身體慾望需求時,死賴不走的人甜言蜜語哄騙,兩人就又勉勉強強發生關係,事後再恢復分手狀態,不繳房租又不走人。斷斷續續,一來一往,最後根本無法徹底翻臉。很多情人就是如此,分手後還茍延殘喘了許久,直到有一方有了新歡,才迫於解決。
如果雙方都看得開,那麼也好處理,大家能翻滾多久是多久,就怕是遇到無賴前情人,請神容易送神,沒名沒份也不出房租,還免費白嫖,有些女人因此被前男友陷害,被拍下洗澡或性愛的影片上傳網路,最後沒有男人敢追她,只好湊合著與無賴前男友同居至今。
有這種問題的人,與其抱怨對方毫無羞恥趕不走,不如想想自己有什麼把柄被對方握著,如果也是耽於肉體洩慾,而不懂得拒絕,想保持你的面子,那就得依此付出代價,對方要繳的房租,你就當作是肉償吧!


鳥來伯《情慾愛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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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