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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歡女愛的一小插曲,婚後閒聊下竟恍然大悟。老公自認人不風流枉少年,自述大學三年級時,認識了一位蠻漂亮的撞球計分小姐,百看不厭越看越來勁,一時衝動想與她巫山雲雨交歡一下……
豈知被打槍,緊要關頭小姐說她是處女,「做了要負責任!」當下二話不說,寶刀按下不敢出鞘,乖乖送女孩回家。
奇怪,這個情結怎麼似曾相識?我也有此經驗。
在18歲時,少女情懷總是詩,偶然裡遇到一位心儀的帥哥,家住高雄。
我們是以書信聯絡感情。有一次,他特地從高雄搭車北上來找我,要我去他下榻的旅館相會。
當初的我傻不隆咚,初生之犢不畏虎。下了課真的赴約,根本不知道那地方是最容易出問題的溫床。在渴望相見、暢談擁抱之下,狀況有些迷糊,他竟要求我解開最後一道防線。


5年之後 渴望續緣

剎那間,理智告訴我:不,不可以,除非結婚,否則不可輕易失童貞。在我婉轉拒絕後,他也非常有風度地尊重我,不勉強我做不喜歡的事。風平浪靜情慾澆息,兩人仍是清白的朋友關係。遠距離的愛情終究燃不起火焰,劃下休止符,各忙前程。
5年後他又來找我,可惜我已經結婚了。他一臉失望的問我:「那我要怎麼辦?我等妳等得好辛苦!」時到如今,我也只能安慰他,今生有緣無份,就當兄妹吧,來世如果有緣再聚。
唉,世事難料,是你的逃不掉。與老公的結合也是母親一再的促成。當初老公一念之善急剎車,留住女孩原璧不採花;日後所娶的老婆也是一樣有完璧之身嫁他。兩造相喜無缺,我想冥冥之中或許姻緣巧合。
這樁藏在我內心無法開口的祕密,今日終能一吐為快舒暢多了。


文文╱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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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