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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三美術課,發生一件趣聞。這堂課本來是要同學互相幫對方畫像,美術老師卻在一名很有繪畫天分的學生畫紙背面,發現一幅和自己很神似的鉛筆速寫。問題是:這幅肖像頭上長出惡魔的兩隻角,手上拿著斧頭,身後還有伸出一對翅膀。美術老師當場質問學生是不是在畫他,但學生矢口否認,因此更加惱怒,督促她要勇於認錯。家長擔心小孩會被記過而出面聲援,辯護說她畫的只是一般老頭,根本不是美術老師。
我身邊有些朋友認為:「這位美術老師未免也太沒有幽默感了吧!」但是,也有另一些朋友抱持截然不同的觀點,認為:「有關品德的問題,不能用幽默感來解釋。」這是兩個很極端的不同見解,站在教育的立場,應該有什麼作為呢?


無心之過也該道歉
或許很多人會覺得後者的觀點,相當保守衛道;但是幽默感的前提,應該是不能讓被消遣的人感覺難堪。如果我們的幽默感無意間傷害到別人,真誠地道歉,乃是基本禮儀。即使自己覺得並沒有錯,也不是故意輕蔑對方,只要他覺得不開心,我們就有這個責任,去化解自己的無心之過。
事後面對新聞媒體,這位美術老師展現很好的風度,澄清自己絕對沒有要對學生實施記過的處分,並高度讚揚學生的美術天分,主動放下身段,息事寧人。倒是家長還覺得委曲,認為孩子被老師誤會了。
美術的教育,並不只是在繪圖技巧上的像不像、也不是作品畫得好不好,而是一種深刻的美學省思。包括,對生命美好事物的追尋,對醜陋的包容,與對遺憾的接受。但願這個新聞事件,可以讓師生與家長,都有機會上一堂人生的美術課。


《幸福人哈啦》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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