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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趣案例。相愛時,女人跟男人借了百萬元。後來,男人有了新歡,女人憤而分手。剛分手時,男人託人跟女人催討這筆錢,生氣的女人拒不還錢,男人賭氣說,「哼,不還就算了,當我花錢買幸福好了。」女人可能認為,這還有點公平,跟你在一起這些年,為你付出了青春,付出那麼多,也沒跟你拿薪水,這百萬元當分手費,也算你有點良知。
不料一段時間後,忽然接到法院傳票。男人告她,要她欠債還錢。法官並沒接受「分手買幸福」就是要把錢送她的說法。女人還是要還錢。


恩愛時都不計較
談戀愛一開始都不計較。大部分人交往,都以結婚為前提,結婚時也都以白頭偕老為前提,交往日久,就不分你帳戶我帳戶。幸福的時候,沒有人想到情海是會生波的,都是在那種尷尬時候,才提到錢,錢,錢。你欠我,我欠你。
一個分手時真的會拿錢買幸福,把女友欠她的帳一筆勾銷的男人,至少會得到前女友的讚許,只可惜,這樣的例子在現代是稀有動物,有時會被冠上一個嘲笑式的稱呼,叫做「火山孝子」。
通常,男人要走了,希望的都是女人把他欠的錢一筆勾銷,負了她,還要她別再苦苦相逼,斤斤計較。
我曾做過一個「田野調查」,那些在交往時常向另一半伸手的人,在分手時幾乎不會主動還錢。他們彷彿在心裡就打定「認識我本來就是你倒楣」的主意似的。愛我就要給我錢,恨我就別跟我要錢。
一個在錢上面耍無賴的人,在愛情上也不會太慷慨。他們的字典裡本來就沒有誠實信用這個詞。如果真的和這樣的人分手了,如果那筆錢賺得回來,那麼確實要有「花錢(擺脫你)買(另外的)幸福」的打算。不要把寶貴時光拿來追索他永遠不會還的錢,或那麼一點其實養不起你的「贍養費」。
要慶幸送走瘟神,告訴自己「誰沒愛過幾個人渣」(最近我從電影裡學來的話)吧!


《痛快人生》吳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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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