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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辦完離婚手續後,載著老婆(不,是前妻)回到住處,她之前的高中同學阿強早已裝車搬完所有行李,她頭也不回的上車,連讓我再次說句抱歉的時間也不給。心裡好悔恨,怎麼會搞到這種地步?
社區的老管理員陳伯對我說:「少年仔,無彩喔,這尼水的某!不過沒關係啦,擱娶就有了。」聽這不知哪門子的安慰話,心裡更心酸。「啊嘸擱,你某的哥哥對妹妹真不錯,三不五時就來陪她……」什麼哥哥,心裡納悶著。「就剛剛那個開車的阿強呀。你去開店不久後他就會來,一個禮拜最少也來4天。啊……電話來了。」


妻小6歲曾混酒店
陳伯衝向鈴聲大作的警衛室,留下傻愣愣的我,什麼同學?怎麼又變成哥哥?心情跌到谷底。我蹣跚的走向主委辦公室,商借這半年來的大樓監視錄影檔案,有些事也在心裡翻滾著。
我經營這附近的水果批發門市已有3年,小我6歲的老婆是店裡的常客。原本就對年輕貌美的她略有好感,又經她主動獻殷勤,幾次外出後便在一起了。後來知道她曾在酒店上班,但心想,只要她保證跟從前生活切割,還有什麼好擔心的。難道還真有人安逸日子不過,專愛往火坑跳嗎?
後來避孕失敗因小孩而結婚。心疼老婆體弱,還請了鐘點女傭幫她。關店結完帳後,總接近深夜12點,貼心的老婆會備好豐富消夜跟熱水。而當我吃飽喝足洗盡一身疲累後,她有時身穿性感薄紗橫臥在床,大波浪的棕色卷髮傾瀉如玉肩膀,嬌聲嬌氣的勾引:「老公,需要按摩嗎?」時值壯年的我,當然不漏氣,一兩個小時的馳騁下來,總讓她嬌喘連連,十分滿足。


不如新歡溫柔逢迎
之後小孩順利生產,帶旺我的事業,接連在別區擴展2間分店,經常忙到凌晨2、3點,睡不到5個小時便又出門。這樣蠟燭兩頭燒,偶爾的親密行為也因為我疲累不堪而草草了事。面對她的大發嬌嗔,剛開始還心懷愧疚,久了也就麻木。總是安慰她「再過一陣子店裡穩定了就好好陪妳」、「我這麼累還不是為了給妳跟孩子過好日子」之類的話。漸漸的她也不再等門,雖然同住,時間的錯開竟讓我們曾5天說不到3句話,恩愛不如往日。
這種情形持續了8個月,有時買禮物給她,或特別提早回家想彌補她,她依然冷言冷語,說帶小孩太累了或生理痛等拒絕親密。被拒絕久了自然生氣,也為此小吵了幾次,兩人關係更差了。可是身強力壯的男人又怎能「停機」太久。在一次員工聚會酒後,糊裡糊塗的跟一個離婚的女員工發生關係。第一次偷吃是不勝酒力,第二次還半推半就,再來就順理成章了。相對妻子的冷淡,新歡在床上的溫柔逢迎,實令人流連忘返。


綠帽怒火取代懊悔
只是誠如《玫瑰瞳鈴眼》的盛先生所言:「紙怎麼包的住火。」終於還是被抓包,她沒哭沒鬧,冷靜果決的說:「乾脆讓彼此自由吧,孩子歸你,你只要給我200萬,就當是贍養費跟對不起我的代價。」我帶著無數的懊悔跟歉疚妥協了,也在最短的時間內跟她辦好手續。
當我看完了錄影資料,細想著前因後果。怒火一下取代懊悔,最早劈腿的竟然是她。我一出家門,阿強便大搖大擺的走進我家,在我下班前又從容離去。難怪有時我提早回來,她卻一臉慌張;難怪隨便找藉口辭掉家庭幫傭,原來是為了方便行事;難怪跟她求歡總被拒絕,因為早上就被餵飽了呀。可惡的阿強,睡我的女人,用我的房子,花我的錢……原來,我是個「默默行善」多時的大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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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