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30歲進飛利浦,那時我只有國中畢業,月薪1萬2千多,之後到六合高工進修,薪資才慢慢調,升到領班時,加班有4萬多塊。到我43歲,公司外移到大陸,部門經理、主任認為基層員工為公司拚死拚活,替我們爭取優退。8個月沒工作,我先生又大我12歲,他種田原本收入就少,還要養2個孩子,就算有失業補助,我還是很恐慌。


之後人家介紹我到電子工程部做臨時工,大夜班1天約9百,1年後人事部說沒缺人,叫我回家,1個月後,公司又叫我回去。我那時只想到,只要公司肯給我一份薪水,讓我的生活、家庭有保障,我什麼條件都沒談,就懷著感恩的心去做。底薪1萬5千多,我靠加班、津貼能領到3、4萬。按規定月休6天,可是公司出貨趕工,組長叫我們月休2天,我也沒怨言。我這年齡層責任感重,有時身體不舒服,我怕外勞會出trouble,還是去上班,甚至八八水災淹到膝蓋,我照樣晚上牽著車到公司,做8年多,我想能穩定就好。
去年1到6月,公司還不斷要求員工加班,我幾個月都沒休,7月突然開始不給加班費,接著毫無預警休無薪假,400多個員工只領17880元基本工資。許多人有房貸、車貸壓力,孩子要養,直接辭職。但像我年紀這麼大,想換工作,也不一定有人要,加上總經理說不會裁員,大家就共體時艱。到11月,總經理和PC板事業部執行長找我們開會說「公司已沒有任何錢,要待下去,也沒薪資可以發,資遣費70%,如果不接受,過陣子,什麼也沒得領。」我們怕辛苦賺的錢都沒了,簽切結書。


檢舉公司沒人理
工廠12月開始拆機台,部分員工每天就坐在餐廳擦桌子、拖地板,公司不經營,之前接的單,就丟給集團內的子公司製作。1月20日我們跟總經理談,總經理說一切按《勞基法》,我們找《勞基法》來翻,才知道公司在資遣費、加班費、勞保高薪低報部分,都有爭議。總經理叫我們去提告民事,但他是約聘,等提告成,公司搬光了,總經理也不是總經理,誰幫我們主持公道?


從1月開始,我跟幾十位員工四處奔走,把證據、薪資資料送到勞工局、勞委會、勞保局檢舉,但沒有單位告發過。勞退金部分,金管會也沒出面說明。我突然覺得台灣勞工好可悲。


我2月開始一邊申請失業補助金,一邊找工作。去應徵幾家公司,有的考試都考過,但我52歲,年齡上很吃虧。想起來也心酸,我是認真的想找份工作,但大環境條件差,我連半點機會也沒有。又怕碰到企業不想經營,拍拍屁股走人,這樣犧牲不值。就業服務站小姐就講「適合妳的工作,薪資都很低,妳的補助金都還比較高。」難道我連一份工作權與一份該有的尊嚴,都得不到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