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我和前夫離婚了,帶著與他沒有血緣關係的兩個小孩離開他家,搬到附近租房子,獨自辛苦的養著稚齡的孩子;選擇和他家住得近,是因為兩個孩子的就學方便,以及孩子們喜歡去找奶奶玩。
我因工作的關係,常常沒有辦法照顧小孩,而舉目無親的我,眼前只剩下前婆婆是我唯一可以臨時託兒,甚至接送上下課的人;我幾次想拿錢補貼她,總為她所拒絕,只說錢留給孩子讀書用,我只好改以逢年過節,送些她愛吃的點心、水果為禮,或趁前夫不在家時,去陪她聊聊天、訴說家常。
這樣的日子一晃已近三年了,透過朋友的介紹,看上一間適合我和孩子住的房子,經過多次的議價,終於得到屋主的同意,以相當低廉的價格賣給我。
然而即使如此,光是頭期款我仍差了好幾萬元;在四處借貸無望後,硬著頭皮打電話向前婆婆求援,沒想到她二話不說,立刻要我去拿錢,又不停地為我和孩子高興,並告訴我若不夠她再幫我借!
此時此刻,在電話這端的我,早已淚如雨下、久久無法言語……,想到自己的年少輕狂,導致母親對我放棄,如今在這裡又受到另一位母親的接納,即使我和她兒子無緣繼續做夫妻,也不曾為她生個孫子,自從我嫁入她家後,她不但不嫌棄我的過去,對兩個小孩也疼愛有加,甚至視我如親生女兒一般;雖然,母親節年年都過,但我始終不曾告訴她:媽!我愛您!也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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