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過去,到底是女友太兇還是我太軟弱?她的脾氣很差,稍不順她的意就不爽,天生任性加上被男人傷害過,那種對人的不信任與不滿就在我身上開花結果。有點像小學常見的那種恰北北女生,她常動手戳、捏、掌打,如果閃避會激怒她,若還讓她的手因此痛到,就更兇了。
有時覺得自己挺窩囊,因為想好好疼她不計較,她反而越來越超過!連她的怪癖:咬,都一一承受。她沒事就把我的手指放到她的嘴裡咬,不是鬧著玩,而是真的用力咬,平面、立面兩種方式咬,還叫我比較哪種比較痛?她說是嘴巴癢想咬東西。我也曾因為不讓她咬而生氣冷戰。她說以前的男友也讓她咬,都沒有反抗。是啊,所以後來他劈腿直接跟她分手了。
摩鐵亂來5秒就好
更極端的就是對我的「弟弟」下手。那天在摩鐵她突發奇想,說想用打火機烤看看,我現在很佩服當時自己是哪來的笨勇氣,所以說愛情真盲目。她承諾不會直接烤到,只在旁邊烘一下,5秒就好。5秒就好?傻傻的讓她烤,我不到1秒就跳開了,光是最粗皮的手在火旁邊就受不了,更何況是身上最嫩的部位?她還生氣說欠她4秒,我覺得她也許不是天性殘忍,因為她看我跳開,也緊張的一直問我有沒有事?還有一次開玩笑講到切掉老二,她又眼睛發光地遊說我:「切1公分就好」哇咧!1公分就好,本來都沒幾公分了再切還得了!那時她一直吵我就隨便答應了。過幾天她又提,「做不到的事為什麼要答應我?」我賭氣的作勢要衝去五金行買刀,終於她阻止我。還好,她還是個正常人。
一開始就對她太好了,被她當成百依百順的玩具,所以我漸漸的開始反抗,真的要分手就分吧!後來證明我是對的,抗爭幾次、大小聲幾次,現在她就安分多了。結婚後她已經收斂不少了,雖然一直埋怨我對她沒有以前好,但如果像以前一樣幼稚,不是我被她無意間玩死,就是哪天我失去理智把她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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