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在南港高中負責的哲學課的最後一堂,討論完經驗與存在的問題,照慣例要出一些題目讓大家回家思考。這時學生舉手發問:「老師,這些問題不是都沒有標準答案嗎?那要怎麼評分?」
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要怎麼評分?真是好問題。在哲學系所打滾了9年,太習慣寫和批改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我都忘了這對一些人來說可能是件不太尋常的事情。每年6月法國高中哲學會考後,大批新聞連帶著高度開放性的題目流到台臺灣,往往引起風潮:「人生的目的是為了快樂嗎?」、「有選擇是否就意味著有自由?」、「尊重所有生命是否是道德義務?」
這時通常也會讓人好奇:「沒有標準答案的哲學,該怎麼考?」
我沒有考過法國高中哲學會考,不過我想他們處理答案的方式,應該跟哲學系相去不遠。哲學的特色之一,是很難出現幾乎所有人都有共識的標準答案。有一次,一個做動物學研究的朋友問我:「你們哲學,在15世紀後有什麼學術進展嗎?」我想了一下:「呃……目前大部分的哲學家都認為笛卡兒式的本體二元論被推翻了。」他大驚:「什麼,你們竟然要花300年才有辦法證明笛卡兒是錯的?」「其實……還稱不上是證明啦」我靦腆地說。
重 要不是結論是推論
哲學在在結論上很少有共識,那哲學該怎麼教?哲學報告該怎麼改?其實也很簡單:重要的不是結論,而是推論。不管是審查哲學論文還是批改哲學報告,作者站在哪一立場並不重要(其實有一些文章的結論也不見得就代表作者的立場),重要的是作者是否提出好理由來支持結論,並且用清楚的推論來表述這些想法。
怎樣的理由算是好理由?這很大一部分並非見仁見智,而是有邏輯可循。例如:犯了謬誤的理由就不會是好理由(不把殺人犯處死,難道要讓他們在監獄爽快過日子嗎?)此外,如果你要批評某個主張,卻一開始就把那個主張的內容搞錯了,那你提出來的理由,大概也很難是好理由(同性婚姻就是倡導人獸交,有違自然!)最後,若提出來的理由,沒辦法說明或彌補結論當中引人疑竇的部分,那也表示你的論述不完整。
正因為哲學訓練的是思考本身,所以可以繞過標準答案和標準結論,從「學生是否提出好理由來支持自己的結論」,來判斷作品的好壞。若哲學教授和老師持平地使用這些工具來批改作業,也可以一定程度避開因為對於結論的立場不同而有違公平的疑慮。
這些批改哲學報告的方式,在我看來,跟學哲學最有價值的目的相符合:學會有效率和真確的思考:有辦法找出論述當中的漏洞並補強、有辦法清楚說明自己的立場,並提出好理由來支持。不管是高中的哲學課,還是哲學系的課程,大部分的老師並不打算把每個學生都變成致力於處理哲學問題的學者。我們的期望,是藉由哲學帶來的開放但有邏輯的訓練,讓學生學會質疑、思考和溝通。
朱家安《概念專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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