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這名詞對小時候的我來說,是免費借廁所、吹冷氣的好地方!而百貨公司裡的櫃姐在我印象中,都是閒閒沒事,晃來晃去串門子,只要化妝化的美美的,站在那裡就好了,誰知道進了專櫃工作,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千萬不要相信不實的謠言)。

我是在男內褲專櫃工作,剛開始對商品完全沒概念,三角、平口、短四角、長四角……好複雜啊,久了也習慣了。櫃長跟我說:「客人會不會買,從他身上的衣服完全看不出來,等他掏出錢才算數。」我非常能體會這回事。
曾經有一個看來普通的婦人來櫃位,我本來以為她不會消費,她捧了6、7件商品,直接跟我說「結帳」。算了算金額,近萬元呢!她說這些是買給她兒子的,她兒子喜歡穿我們家的內褲。我笑著敷衍她,OS:八成是個媽寶。
也曾經有一群人,來櫃位上這裡摸一下,那裡摸一下,最後問我一句:「你們都是單件包裝啊?沒有3件一組100塊的那種嗎?」(妮瑪,妳以為這裡是便利商店啊?)


敢情兩男 太過激烈
還有兩位客人也讓我非常印象深刻。
兩位都是男性,在七夕情人節那天買了兩件同款式的內褲。依我目測,兩位都應該穿M號,偏偏其中一位自我感覺良好,買了S號的,另一位買M號。
隔天,客人竟然回來告訴我,縫線裂開了,他試穿了5分鍾,「應該可以換吧?」
看了一下產品的狀況,是腰帶連接正面中間部分的縫線裂開,敢情是他們兩個太激烈了?
我委婉的拒絕,說:「內褲是私人貼身衣物,公司規定穿過就不能換了。」
那位偽S號先生說:「我只穿不到5分鐘,為什麼不能換?」
我當下帶著笑容,口氣卻不客氣的回答:「如果別人穿過的,你敢買嗎?你怎麼知道別人有沒有皮膚病?」
他才悻悻然的離開。
當然啦!大部分的客人還是很可愛的,也有女生來買送給男友的禮物,卻不知道男友腰圍尺寸,就抱著假人模特,說:「大概抱起來跟這個假人差不多!」
做了這份工作,我不相信福袋這回事了,因為我們是把賣不掉的內褲裝進福袋裡,而且通常是XL或L(美國尺寸的XL是40∼42吋腰圍),太恐怖了啦!
morgana╱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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