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生跟幾個人上過床?」喂喂,先別回答,這是一個弔詭問題,別當傻A跟傻C中間那個,隨便撂個數字。
這個問題語意不明,之所以有興趣問你「上過床」,絕對指「發生性關係」的定義。原本大眾都做此想,直到美國前總統柯林頓一統江湖,改變了全球遊戲規則。他在國會聽證會上咬字清晰(幾乎以按聖經的表情)說:「我、沒、有、跟、陸、小、姐有過sex。」
上床定義有很多種
後來真相大白,柯林頓狡猾躲過一劫,因他語焉不詳,抓緊「口交,不等於有sex」這定義上的大漏洞。在阿肯色州長任內即有「滑頭威利」綽號的柯林頓又一次頭過身就過(好事者不免又問:哪一顆頭?)。
他向世人示範:定義可以改變結局!什麼叫「上過床」?別不信,真的有蓋棉被純聊天的,那算上床嗎?就算你問的自以為很精準:「你跟幾個人發生性行為?」還是有人暗自打算盤,心想「射精,且射在該射之處才算性行為」,所以做一半軟了不算!力不從心由女方口愛出來也不算!對方助一臂之力也不算!最賴皮則是:愛也做了,精也射了,但沒有高潮到欲死欲活,這更不算有性行為!
這不完全出於人類天生狡猾,而較多出自人類雅不願面對sex議題,不慣於對sex問題說真話。連無話不講的情人和伴侶,問到對方跟幾個人發生過性關係?答案都斟酌再斟酌!如議會先將預算砍一半,最後全數刪除。
當女生或男生在你耳邊以狐仙口吻說:「你說嘛,你跟過幾個人?我不會計較。」千萬別信,不然你會驚覺:媽啊,我怎麼跟一位川劇變臉演員上床?半分鐘內,他(她)換了30張怒目金睛的面罩。
《性鬆一下 許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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