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定要二選一,你覺得下列兩個選項,哪個比較容易?A是「忘記你愛過的人」;B是「忘記你恨過的人」?
有過深刻痛苦經驗的人,將會發現:答案是B「忘記你恨過的人」,會比「忘記你愛過的人」容易。儘管當時我們恨之入骨,甚至痛不欲生,以為這輩子被傷害成這樣,這份苦楚應該會隨著自己老去。
只要記得美好的事
可是,經過一段時間、一些經驗、一點覺醒,慢慢會知道,那些令我們痛苦的事情,沒有那麼絕對、那麼嚴重、那麼值得。直到有一天,某人提起他、或在街角重逢,你心中一點悸動都沒有,所謂的「形同陌路」就只是這樣。
或許你無法忘記那個人的影像、那個人的名字、那個人做過哪些壞事,但是你已經忘了那些負面的情緒。面對往事,回眸一笑,過去真的都已成過去。
研究心理學,教科書上說這是一種防衛機制的原理,保護自己不要再度受到長期傷害,所以主動選擇忘記。在靈性的教導上,卻是另一種角度的體會,因為你已經從愛恨中掙脫,學會接納與放下,於是忘記那些不愉快的記憶。
反而是你曾經付出的美好與值得感恩的事情,比較不容易從記憶中消失。你曾經在大雨中替某人送去的一把傘,寒夜為對方準備驅寒的熱湯;或是他給過你一次生日的驚喜,正好是你期待已久的禮物,他陪你度過某些人生的低潮……這些記憶通常很難忘記。
當愛情消逝之後,如果我們真的能夠學會變成一個更好的人,莫過於懂得對所有已經發生過的事情心存感謝,而自動捨棄那些負面的誤解或情緒的創傷。我們最大的收穫,就在於:愛過的人,依然可愛;恨過的人,已不存在。
《幸福人哈啦》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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