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從幾位女性好友的電子信箱傳來,連結到同樣內容的影片,電車裡有個神情猥瑣的男人,對身邊的女孩伸出鹹豬手,觸摸了她的臀部。那女孩像是練過武功似地,當下立刻飛踢反擊,還踹了男子的褲襠,令他因為忍不住痛苦而跪地求饒。
後來記者訪問被性騷擾的女孩:「看妳身手很俐落,妳是有練過的嗎?」她立刻變得很害羞說:「沒有啊,只是被氣到了,也不知哪來的勇氣和力氣,就是想給對方顏色瞧瞧。」
先保護自己再蒐證
這封電子郵件已經被轉寄過很多次了,連結影片的網址下方,有許多簡短評論,都是鼓掌叫好的。包括:「活該」、「罪有應得」、「替女生出口氣」、「吼伊細(閩南語:讓他死)」……等。只有一位學法律的朋友比較理智,加註了:「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她的提醒,的確很有道理。碰到這樣的情況,最好先保全證據或證人,報警處理,不要自己動手,以免被色狼反制、或傷及對方而被控傷害。
如果案發地點在公共場所,只要有證據或證人,通知警方來處理,鹹豬手立刻變豬頭。萬一事情發生在偏僻的小巷內,保護自己的安全遠比懲戒對方更重要。而且要留意的是,鹹豬手有可能因為老羞成怒,失去理智,而使出更大的暴力動作,傷害被騷擾的對象。
遭到性騷擾,的確不要一味地隱忍,但也無須暴力反擊。隱忍和反擊,兩種極端,都是錯誤的反應。唯一的正解,就是:先保護自己,再保全證據,然後報案,請警方協助。
曾經聽說過另一個案例,被性騷擾的女孩由於反擊的動作太大,誤傷了旁邊的老公公,因為過失傷害而被告上法庭,可就得不償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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