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創意工作,我有時對同仁提出的創意發想很有潔癖,凡涉及抄襲模仿的設計,心裡暗暗都會有所排拒。
不過,創意這玩意兒,真的很難說,巧合或修改,都有可能。尤其在這個圈子裡,跟隨風潮的氣氛濃厚,剛提出的想法,或是才推出的作品,就可能給別人帶來靈感,對方修改一點、擷取一些,重新組合,就可以上市,銷售成績甚至還贏過原始的發想者。
最近有一件事情,改變我的觀念。讓我重新思考:從前的我對創意這件事情的態度是不是太嚴肅?如果抱持著輕鬆幽默的觀點,看待抄襲與模仿,眼光就從不屑轉為趣味。只要不是惡意侵犯商業利益,偶爾搞笑一下又何妨?
美人魚戴上斗笠
有位朋友去越南旅行,帶回一件設計很特別的T-shirt送我。在寄出給我之前,他把衣服的照片貼在我臉書。我看了有點傻眼,是長得跟星巴克品牌標誌有八成相似度的圖案,同樣是圓形的設計,中間的美人魚改成戴斗笠的越南小姐,圍繞旁邊的英文字母,從STARBUCKS變成VIETNAMESE。
看到這件T-shirt的照片時,我很擔心自己是否有勇氣穿出門。收到衣服那一剎那,我竟然笑出來,實在太可愛。雖然圖案近似到星巴克可以告廠商侵權的地步,但我猜想:星巴克大人有大量,應該不會計較啦。
而且,越南小姐和英文字母的辨識度還算清楚,幽默一笑的機會遠遠大於商業利益的衝突。
我不但穿出門,還穿去旅行,沿途拍照。給自己的小小挑戰,是穿到星巴克去喝咖啡。這是年近中年的我,對自己小小的叛逆,告別那個正經八百嚴肅的我,跟著KUSO時代的氛圍,放肆地輕鬆搞笑一下。
《幸福人哈啦》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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