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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後,開始翻閱報紙,慢慢尋找適合自己的工作,或許正逢台灣金融風暴不景氣關係,各大企業極少釋出正職缺,看著報紙刊載派遣轉正職的強大誘因下,我踏入了派遣業的世界裡。

每天穿著識別派遣人員的衣服:一件印有XX人力的衣服,很明顯的標示出來你是屬於哪一家人力仲介的,因為在工廠裡跑的不只我們公司而已,還有XXX人力公司一起共襄盛舉,讓這家公司的制服顯得特別花花綠綠。除了衣服上的識別,也可以從ID卡的持有來分辨誰是派遣或正職,如果一群人可憐兮兮窩在電動門旁,伸長了頭望來望去,希望有人可以大發慈悲拿ID卡,幫忙開一下門,八九不離十大概就是派遣員工了。踏進員工餐廳,看著正職人員很帥氣的拿起ID卡一刷:免費。派遣人員則得乖乖掏出一個孫大砲銅板(50元),感覺上真是落差太大。

然而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薪資問題。不問還好,一問會想昏倒。辛辛苦苦工作一天後,當你發現跟你做一樣事的正職同事卻是同工不同酬,拿的薪資比你高出很多時,你作何感想?還有,原公司派遣3個月得以轉正職後,還要再3個月試用期,換算下來等於有6個月試用期。在思考後不久,我遞出辭呈,結束我短暫的派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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