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泉源甘霖
關於愛情,有些人說:「被愛是幸福!」有些人講:「愛人是幸福!」也有不少人大力主張:「相愛才能幸福。」似乎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從來就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然而,那一天過後,我突然發現,能夠真誠地祝福自己所深愛的人,尋覓到攜手共度下半輩子的伴侶,其實也是一種「幸福」。
回首那些年,不知多少回快樂、悲傷的情緒起伏,不少次努力追求的目標與成就,甚至數次匆匆南來北往奔波的理由,都是為了一位自己所深愛的女孩。然而,也許是我太過妄自菲薄,認為自己達不到「理想情人」的標準,抑或是我們都認定「知己好友」才是彼此最好的互動關係,因此,我們始終都沒有正式牽手在一起,終究沒有成為一對真正的戀人。
那一天傍晚,捷運地下街的咖啡廳內,當她親口告訴我,已經和男友辦理了結婚登記的瞬間,內心其實並沒有浮現任何一絲的遺憾或後悔,反而是一種很自在的坦然與釋懷。原來,能看著自己深愛的女孩,找到人生另一個階段的幸福依靠,是如此一件讓人開心與值得祝福的事情。正因為她是我真正深愛的女孩,所以值得擁有人生最美好的事物與感受。而今,她尋覓到了想要的幸福、想攜手共度下半輩子的另一半,看著她聊起結婚登記時,臉上所浮現的燦爛笑容,我突然發現:那不正是我最希望能夠在她臉上所看到的幸福、甜蜜與滿足的神情?
原來,深愛的人能得到最大的幸福,其實會讓自己獲得最大的欣慰和滿足,而那也是一種「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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