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妳不該打贏離婚官司……」這位男子一臉苦惱地抱怨他的律師。
「你說什麼?我幫你在高等法院翻案,廢棄地方法院判決,改判你勝訴,你卻說我不應該幫你打贏官司?」律師仔細地觀察他神色,見他是真的很沮喪,不似開玩笑。
這男子婚後,與妻子及父母親一起共同生活,生活平淡而無太多風波,至少在他的認定裡,婚姻生活就如同其他一般人,工作、回家和帶小孩,周而復始,沒有任何戲劇性的變化;一天,老婆突然說,她想向公司請調到近娘家的地方工作,為避免舟車勞頓,受通車之苦,所以平日居住於娘家,周末再返回夫家,他想既然夫妻同心協力為著家庭,而所請調工作薪資較為優渥,有助於家計,並無不妥,於是他們開始過著相隔兩地的走婚族模式。
一審輸了老婆返家
一年多後,她漸次減少返家頻率,只在特別節日返家,夫妻關係漸淡,不久她便提出離婚的想法,他非常驚訝,詢問原委,她勉強給了「個性不合」的理由,他難以接受,不久後他就收到來自她向法院訴請離婚的書狀,抱怨他不夠體貼,讓她精神壓力很大等,但他還是拒絕離婚,也自信法院不可能輕易准許老婆的離婚請求,然而第一審法院判准離婚,他輸了這案件,這結果讓他跌破眼鏡,於是他找了律師協助第二審的案件。
不過在第一審判准離婚後,他老婆反而返家,與他和小孩團聚,他完全不明白老婆到底在想什麼。而這狀況直到他收到第二審法院廢棄原審判決,改判他勝訴,駁回他老婆的離婚請求後,他老婆便離家,且不再返家或與他聯絡。
所以他非常懊惱,「律師,我第一審雖輸了案件,但老婆回來了,贏回家庭,但第二審贏了案件,老婆離家了,我卻輸了家庭。所以麻煩妳再去幫我輸掉這案件,去跟我老婆說,我願意認輸,她想離婚便離婚吧。」
律師聽後,驚訝地無法回應,只哀怨的說:「那我之前在忙什麼?」
所以,家事案件,輸贏的定義真的相當特別啊。
賴芳玉《愛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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