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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A君離開了服務近3年的私人企業, 進入公職服務,日前回舊東家拜訪老同事,和大家敘了敘舊 。

A君的個性溫和,在舊公司時,遇到不公平的事情都隱忍不說。但是接她工作的新人就不同,於是一些爭功推諉、職權不公的問題,如火山爆發後醜陋的地形一一被掀出檯面。老闆夾在其中,常常為了仲裁這些事情,搞得灰頭土臉,整個公司亦陷入一種詭異的氛圍中,不再有「鬥志」,而都在「鬥氣」, 整個生產效益都因這些內耗而驟減。

優秀的、有價值的員工離職,對公司而言是一大損失。因為公司在他們身上可能已經投資了不少教育訓練的經費,或者員工本身就具有成熟的專業知識及難能可貴的工作倫理。這樣的績優股員工離開,琵琶別抱的到其他同業為其效力,所造成的損失,絕對是原公司的椎心之痛。

其實不論是想要瀟灑的揮一揮衣袖離職的員工,或是準備接受員工請辭的公司, 在簽下那一紙離職同意書前, 兩造都應該要好好地思量一番,以杜絕日後產生「思念總在分手後」的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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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