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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去過夜店哪像大學生?」女友說。我喝酒,她跳舞,跳到衣服都被剝了!

讀大學時在網路上認識了翎,我們的共同話題是Lady Gaga。翎是妝管科系,我迷上的就是她相當會打扮和百變造型,臉上隨時都化著流行的妝:搖滾龐克重妝、清純裸妝、韓日系,各種說不出來的衣服款式,搭配不同髮片,時而是精明幹練短髮的女人,時而是性感可愛的大波浪女孩,跟Lady Gaga一樣百變。
不誇張,光她臉書的相片就有上千張,有時候你剛見她打扮完,真的會有換女朋友的感覺,完全滿足男人視覺上的需求。想起第一次見面時是在電影院門口,整個過程算順利,聊天也很自然的進行,之後開始有第二次、第三次的見面……想當然爾,我沒有了解她太多,就直接告白後開始交往了。


夜店常客 舞姿挑逗
交往不到一個月,翎開始露出本性,話題常常聊起哪家夜店酒吧的音樂和調酒,我平常本來就沒去夜店酒吧的習慣,就半哄半撒嬌的說:「沒去過夜店哪像大學生?走嘛!我們一起去。」
第一次走進夜店,震耳欲聾的音樂不斷撞擊我的心臟,耳朵無法習慣,翎拉著我去找她朋友,有男有女,她還拉著幾個人去舞池跳舞。我們剩下的人開始玩五十十五拼酒,腦袋被酒精侵入,視線漸漸模糊接著失去思考行為,等到我眼睛張開,清楚的看見東西時,已經是在自己的宿舍房間,只聽翎說昨天晚上我吐得很慘。
從此一星期大約會陪翎去夜店3次,而每次的行程就是這樣跑,翎去跳舞,我去喝酒交際,差別在於我喝醉倒下的時間可以越來越延後,導致我也開始察覺翎非常會跳舞,特別是性感騷包的動作,會去勾引在舞池中的其他男生,性感牛仔短褲,高跟羅馬涼鞋,不斷的賣弄舞姿用臀部去勾引男生兩腳中間的那條慾望線。
我們時常因為這個而吵架,翎說我心態像小孩子一樣不成熟,那跳舞只是玩玩罷了。但看到自己的女朋友被其他的男人上下其手,任誰都會吃醋吧?


小有名氣 想拼女王
兩個月後,我被丟下一顆震撼彈。那時午夜12點正好辦夜店女王國王的選拔,規則簡單,男生和女生上去台上跳舞,誰的呼聲最大就是勝者。
翎在那間夜店小有名氣,不少人認識她,當眾人替她加油打氣,最後她當上女王時,卻被拱和另一位國王來一段熱舞,DJ把音樂的節奏壓重並且加快,翎和國王越跳越火熱,所有人都High瘋了,一直喊著脫掉脫掉,國王二話不說的扒掉身上的衣服,露出訓練有素的身材,我以為翎會克制,結果我眼睜睜的看著國王扯掉她身上的白色小可愛,雙手在翎的比基尼來回舞動,旁邊的人從底下遞給國王一杯酒,他一口喝掉含在嘴裡,將翎拉至自己的胸口,嘴唇順勢吻上去餵酒,翎沒有抗拒,反而將雙手挽住國王的頸椎,閉上眼睛享受那一刻。
我心灰意冷,起身離開包廂座位,頭也不回的往門口走出,不顧他人的眼光,將手上的酒往地上倒,就如同倒掉我對翎的感情。


小乖╱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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